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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儿童玩具抽检四方面问题突出

2012-06-03 08:30:00     作者: 王佳声    来源: 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儿童服装 儿童玩具 玩具包装 眼睛 鼻子
[提要] 5月31日,济南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儿童服装、儿童玩具质量监测情况。4月中旬至5月下旬,济南市工商局于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儿童服装和玩具进行集中抽检监测。尽量在大型商场超市选购童装和玩具,购买后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

  □记者 王佳声 通讯员 王冰 李倩 报道

  本报济南讯 5月31日,济南市工商局公布流通领域儿童服装、儿童玩具质量监测情况。从监测情况看,大中型商业企业经销的儿童玩具和儿童服装合格率较高,而个体商贩销售的合格率相对较低。

  4月中旬至5月下旬,济南市工商局于对流通领域销售的儿童服装和玩具进行集中抽检监测。先后监测玩具24个批次,其中18个批次检测结果不合格;在抽检8个批次的儿童服装中,有1个批次不合格。

  此次监测儿童服装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色牢度不合格。个别商品的实际质量指标没有达到产品标准相应等级的要求,造成服装比较容易脱色,服装上的染料可能会转移到人的皮肤中,在细菌的生物催化作用下,诱发皮肤疾病。

  儿童玩具不合格项目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小零件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玩具的“眼睛”、“鼻子”或纽扣,以及衣服上的子母贴等小部件在施加规定拉力时脱落,脱落的小部件易被儿童吞食,存在让儿童窒息的危险。二是绳线不合格,玩具样品嘴线、脚线绳线厚度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存在勒伤儿童手指的危险。三是玩具包装薄膜厚度不合格,企业所使用包装玩具的塑料薄膜太薄,厚度达不到标准要求,如儿童接触到,套在头上或蒙在脸上易使儿童造成窒息。四是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不合格,有些玩具没有任何中文标识,甚至没有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等,同时缺乏标识及远离火源等使用说明,不仅有可能导致儿童使用不当,造成意外伤害,并且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也难以追究生产企业的相关责任。

  济南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儿童玩具时,应拒绝购买无3C认证的儿童玩具。尽量在大型商场超市选购童装和玩具,购买后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权。

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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