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山东新闻

青岛超5万人年收入过12万元 月底前快申报个税

2013年03月20日 07:11作者:李晨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3月19日上午,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万伦鹏处长做客在线访谈栏目。此次访谈的主题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在访谈中有很多市民咨询个税申报问题。

  3月19日上午,市地税局税收管理二处万伦鹏处长做客在线访谈栏目。记者了解到,年收入过12万元自行申报法定期限到3月31日结束,目前高新区已经有475人申报。另外,逾期不申报情节严重最高罚1万元。今年全市申报数量预计超过5万人。

  此次访谈的主题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在访谈中有很多市民咨询个税申报问题。“请问确定12万元个税申报中的收入是指总收入还是扣除三险一金的收入?”对此,万处长介绍说,个人在进行年所得12万元申报时,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不包含在申报的所得额内。

  申报方式方面,申报方式可以采取网上申报、邮寄申报、直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三种方式。

  近年来,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人数逐年增多,申报质量越来越高。2012年前3个月,全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共有50281人。今年全市申报人数预计超过5万人。记者从青岛市地税局高新区分局了解到,共完成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475人。

  “我还在另外一个单位兼职,每个单位收入都不多,但是加起来够了12万,用不用申报?”据介绍,年所得12万元以上 ,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如果你在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且合计数达到12万元,应该在3月底前进行自行申报,可以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厅申报。

  据万处长介绍,自行申报法定期限到3月31日结束,在此提醒符合条件尚未申报的市民抓紧时间进行申报。根据规定,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逾期不申报情节严重的最高罚1万元。

  记者 李晨 实习生 李樱

责任编辑:刘宝才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