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山东新闻

济南仲裁办交警合设调解室 交通事故可仲裁解决

2013年04月06日 08:07作者:李世武来源:山东商报

日前,济南仲裁办与市中交警大队、天桥交警大队试点合作设立仲裁调解室,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新的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方式。济南仲裁办将在现有基础上扩大试点规模,推进交通事故仲裁调解机制的全面施行。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李世武)日前,济南仲裁办与市中交警大队、天桥交警大队试点合作设立仲裁调解室,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新的交通事故纠纷解决方式。
  与其他交通事故处理方式相比,仲裁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如一方拒不执行,另一方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简易,不存在管辖权异议、二审、再审等制度,实行一裁终局。只要达成和解,调解室马上就可出具法律文书,数天即可实现结案。仲裁调解没有地域限制,无论在哪里发生的交通事故都可选择仲裁方式调解。济南仲裁办将在现有基础上扩大试点规模,推进交通事故仲裁调解机制的全面施行。

责任编辑:王雨萌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