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山东新闻

济南企业退休人员每月普涨160元

2013年04月23日 20:11作者:张帆来源:大众网

今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济南市开始上涨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增加的养老金随4月份退休待遇一并发放到位。

  大众网济南4月23日讯(记者 张帆 通讯员 张志 王东)今天,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济南市开始上涨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增加的养老金随4月份退休待遇一并发放到位。

  据了解,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按照退休人员的特点分为五种类型。第一类是企业退休人员,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60元增加,另加2012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1%增加。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150元;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60元和100元。其中,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刚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90元、100元和200元。同时具备上述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第二类是企业退职人员,按济南市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加2012年12月份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3.1%增加。对符合企业退休人员高龄适当倾斜条件的退职人员,参照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第三类是“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的具体标准为,红军时期每人每月900元,抗战时期每人每月800元,解放战争时期每人每月700元。

  第四类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每人每月再提高50元。

  第五类是原为“五七工、家属工”等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且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11]64号文件等省有关规定,办理了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按一档标准缴费的(即月养老金为601元), 每人每月增加75元,调整至676元;按二档标准缴费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每人每月增加61元,调整至553元;按三档标准缴费的(月养老金为383元),每人每月增加47元,调整至430元。

  另据济南市人社局介绍,符合此次调整范围的企业退休人员,在2013年4月份基本养老金发放前去世的,增加的养老金随丧葬费及一次性救济费一并发放。

责任编辑:魏鹏

本文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点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