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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校部分“冷门”专业可申请撤销

2013年05月21日 08:03作者:张雯雯来源:山东商报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通知》,按照要求,本科连续五年不招生的专业、专科连续三年不招生的专业,学校可申请撤销。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张雯雯)日前,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校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通知》,按照要求,本科连续五年不招生的专业、专科连续三年不招生的专业,学校可申请撤销。

  根据要求,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我省高校也要加强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对就业率低的专业要予以调整。其中,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特殊专业外,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停招。本科专业连续五年不招生的、高职高专专业连续三年不招生的,学校可提出撤销。

  同时,高校调整专业,应当事先对拟调整专业在校学生的培养工作做出妥善安排。拟调整的专业和目标专业应当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般应相同。学校调整专业不占新增专业名额。高校可根据社会需要、自身优势和特点,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在专业属性范围内自主确定专业培养方向。专业培养方向一般不作为招生专业列入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高校专业设置要在确保办学质量的前提下,适度控制专业增长数量。新建院校三年内(含三年)年度增设专业数不超过5个,其他院校年度增设专业数不超过3个。

  另外,师范类本、专科专业原则上在19个省级教师教育基地所在高校设置。设置医学及相关医学类专业须征求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意见,设置公安、司法类专业须征求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原标题:我省高校部分“冷门”专业可撤销

原文链接:http://60.216.0.164:99/html/2013-05/21/content_54633.htm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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