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车与旅游车相撞伤两人 律师:驾校承担赔偿责任
8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在日照市潮石路车管所附近,一辆淄博来日照的旅游大巴车与一辆学员正在考试的驾考车相撞,大巴车内有47位游客,驾考车内有4人。
原标题:驾考车与旅游车相撞伤两人
本报日照7月8日讯(记者 彭彦伟) 8日上午10点40分左右,在日照市潮石路车管所附近,一辆淄博来日照的旅游大巴车与一辆学员正在考试的驾考车相撞,大巴车内有47位游客,驾考车内有4人。据了解,事故造成驾考车内2人受伤,伤势并不严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8日上午11点,读者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在日照市车管所北边发生一起车祸,随后记者赶往现场,事发地点位于日照市潮石路车管所北边尚京新城附近,出事的车辆为一辆大巴车与一辆黄色的驾校考试车。大巴车冲进了绿化带里,车前部分受损,而驾考车右侧尾部有些破损。
“当时我开车由南向北行驶,路上有很多驾考车,行驶到这里时,前边的驾考车突然变换车道,路边还并排着两辆驾考车,没有躲闪车道了,为把危害降到最小,我只能将车拐向绿化带。”大巴车司机王先生说,大巴车在急转拐向绿化带过程中撞上了驾考车的尾部。路面上有明显的大巴车刹车痕迹,长达十余米。王先生介绍,他们是从淄博来日照旅游的,车上共有47名游客,其中十余名孩子。所幸车上游客没有伤亡。
而随后记者却从当时驾驶驾考车的学员口中得到了不同的说法,该学员说,当时驾考车在最左边车道上行驶,正准备靠边停车,“我已经打了转向灯,看到后边来了一辆大巴车,想让大巴车过去后我再靠边停车,没想到直接给撞上了,当时那辆车车速很快。”据了解,当天正值日照市车管所科目三考试,在车管所南边的十字路口上竖有“前方考试注意安全”的提示牌,黄色的驾考车则在路上来回穿梭。
当时驾考车内共有4人,事故造成驾考车内2人受伤,伤势并不严重。民警介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随后记者采访了山东省律苑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世玉,赵世玉介绍,驾考车辆一旦出现事故,根据法律规定,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学员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