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负”才能“增寿”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说明这仅仅是一个临时性的政策。
□ 唐卫毅
7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暂不规定减免期限。据财政部匡算,实施这一政策,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按照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计算,当年将减税约120亿元。(7月25日《人民日报》)
小微企业,顾名思义,就是指那些规模不大、效益不是很高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贡献了中国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50%以上的税收,并创造了中国80%的城镇就业。可以说,小微企业对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不断扩大就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小微企业遭遇到一定的发展困境。
受国内外市场低迷以及金融市场影响,我国小微企业普遍出现了融资难、发展难、生存难的状况。一些小微企业由于缺少政策及资金上支撑,经营困难,再加上税赋有些过重,在严峻的市场竞争中,不少小微企业倒闭。
其实,小微企业在市场中也有一定的“优势”,如果能够得到政策上的呵护和照顾,自然能够摆脱困境。小微企业的摊子普遍不大,运营成本低,经营灵活,正所谓“船小好调头”,一旦有政策支持,能够见机行事,迅速盘活现有资源,并且适应新的环境,创造新的价值。而且小微企业再怎么说,也能够提供不少的劳动岗位,解决不少的就业问题。虽然有时经济效益不是很高,但养活自己应该不是问题。关键是要给它们减负,让其振奋精神,轻装上阵。
此次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对众多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政策的实施,能够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减税120亿元,实际上就是小微企业增收120亿元。同时,有利于小微企业“增寿”。暂免政策,能够让那些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不断积蓄能量,谋求新的发展;那些濒临关门倒闭的小微企业来说,则可能避免走上“死亡”之路。
当然,“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说明这仅仅是一个临时性的政策。对此,笔者以为,为了让众多小微企业放心和安心,还是应当针对小微企业的生存现状,制定和出台一个长效的优惠和鼓励政策,让小微企业吃上一颗“定心丸”。对小微企业来说,不怕经营困难,就怕政策有变。而稳定小微企业、鼓励发展小微企业,政策则是一个好的杠杆,用足用好政策,对小微企业的“生死”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要防止出现那种中央在为小微企业减税,而地方为了财政收入而变相增加很多税负。各省市、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配套的政策措施,积极创造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这是目前众多小微企业迫切需要的。
原标题:小微企业:“减负”才能“增寿”
责任编辑:王雨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