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芙蓉街摔死小狗 网友“人肉”却误伤无辜
在济南芙蓉街上,一男青年在小狗摊位伸手摸小狗时被狗弄伤,后与小狗主人争执,将满月大的小狗当场摔死。此消息一夜之间被一万多网友转发和评论,网友一边倒的“声讨”摔狗者,并在五个小时内将所谓的摔狗者“人肉”了出来。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确认,摔狗事件确有发生。然而,按照网友“人肉”到的“摔狗者”的信息进行查找,大众网记者发现这些信息都是假的,两位与此事无关的人被“躺枪”。
10日,网友“我小名叫狗蛋、”首先在微博爆料,一男子被满月小狗弄伤后,在芙蓉街当场将其摔死。(微博截图)
10日,网友“我小名叫狗蛋、”爆料,摔狗男子与小狗主人争执。
10日,网友“我小名叫狗蛋、”爆料摔狗男子现场摔狗照片。
10日,网友“我小名叫狗蛋、”爆料男子在芙蓉街摔死的小狗照片。
大众网济南11月11日讯(记者 李兆辉)10日晚,有微博网友爆料,在济南芙蓉街上,一男青年在小狗摊位伸手摸小狗时被狗弄伤,后与小狗主人争执,将满月大的小狗当场摔死。此消息一夜之间被一万多网友转发和评论,网友一边倒的“声讨”摔狗者,并在五个小时内将所谓的摔狗者“人肉”了出来。大众网记者对此事进行调查,通过对小狗主人、微博爆料人、芙蓉街商户和城管等人进行确认,摔狗事件确有发生。然而,按照网友“人肉”到的“摔狗者”的信息进行查找,大众网记者发现这些信息都是假的,两位与此事无关的人被“躺枪”。
小狗主人讲述事发情况:小狗因“护食”抓伤小伙被摔死
10日下午六点,网友“@我小名叫狗蛋丶”微博爆料:“事发于济南芙蓉街,一个男青年带着女朋友逛街、看到一个老奶奶卖狗,男青年伸手摸了一下,结果被小狗咬了一口,男青年要去老奶奶赔偿,结果因为老奶奶没钱赔偿,男青年一连摔死了好几只小狗!还有没心!”
该网友同时上传了摔狗的场景照片和摔狗者的照片,并微博呼吁:“强烈要求把图上那个年轻人@出来 !”该微博消息发出后,立刻引来数千网友围观,并一边倒地“声讨”摔狗者。
为弄清事实真相,11日上午,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被摔小狗的主人冯女士,她向记者讲述了昨天发生的情况。
10日下午,芙蓉街人流很大,冯女士和往常一样在芙蓉巷内卖小狗,每一只小狗的价位在二三百元左右。当天下午,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来到冯女士的摊位旁说要买小狗,但觉得价格太高就没买。过了一会,他俩又回来看小狗,其中一个男青年(微博中曝光的红衣男子)伸手去摸正在吃东西的小狗,没想到被小狗弄伤了,男青年就问“是哪只小狗咬的我,是哪只,我要摔死他。”冯女士说,只见男青年将两只小狗同时抓起来,用力将其中一只摔在地上,在要摔另一只小狗的时候,被其朋友拦下。对于网上爆料称,“是因为年轻人索赔未果,一连摔死好几只狗”,冯女士回应说:“他并没有向我索赔,只是反复说‘你的狗咬伤了我’。当时我很害怕,一个劲儿地跟他解释,但他不听。摔死了一只。”
大众网记者随后采访了泉城路环卫所专门负责芙蓉街环卫的工作人员王翠香,据她介绍,冯女士今年50多岁,家庭条件较差,一直以卖宠物维持生计,摆摊的地点不定,冯女士既没有防疫许可等手续,又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按规定是不能在芙蓉街上摆摊卖宠物的。
对此,芙蓉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姚姓工作人员对大众网记者说,冯女士就住在芙蓉街上,由于家庭困难出来卖小狗已经多年了,但一直没有办理相关的手续,所以城管已经劝说过她多次,让她不要再在芙蓉街卖小狗了,但一直未能奏效。
小伙被狗咬伤当场将其摔死 遭万人声讨并“人肉”
在网友“@我小名叫狗蛋丶”微博爆料不到5个小时内,一名叫做“@我是王丸子”的网友转发了“摔狗”微博并评论称:“这人名叫韩某,电话1516880****,济南北园沃家庄……”短时间内,该条微博被网友转发200多次。
但次日(11日),摔狗事件爆料人“@我小名叫狗蛋丶”却在微博澄清,称上述“人肉”结果有误:“有网友私信我、1516880****的主人不是摔狗的!是别人恶作剧贴得他的号码和名字!正在澄清!希望大家一起澄清一下! 希望大家不要愿望了好人、因为这可能是别人的恶作剧!”为了引起网友注意,“@我小名叫狗蛋丶”连续三次发微薄澄清:“请大家不要再去骚扰韩某!我从来没有发过任何有关摔狗人的信息,都是有人在故意造谣,希望大家不要被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擦亮眼睛找出真凶、不要冤枉好人! ”
就在爆料人对人肉结果进行澄清的同时,11日上午,又有网友再次爆出“韩某”的另一条详细个人信息:“芙蓉街摔狗的,韩某,山东青年干部学院08级,家住济南七里河小区xx号,没车没房没工作……想揍他的朋友快去吧。”该微博又再次引发网友多次评论和转发。
大众网记者粗略统计,截至发稿时,在不到10个小时的时间内,“@我小名叫狗蛋丶”爆料摔狗事件微博被转发2.8万次,评论1.7万次。网友普遍认为,摔狗者无论为什么都不应该残忍地摔死小狗,有网友认为“必须人肉出来,太TMD没人性了。”
10日晚,网友“我是王丸子”爆料找到了所谓的摔狗者,并在微博上晒其个人信息。
11日上午,另一个网友人肉摔狗者,晒其更加详细的个人信息。
11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布韩某的图片(右),证实他不是摔狗者。图左为微博爆料的摔狗人。
11日中午,大众网记者按照网友人肉的摔狗者住址找去,发现这里住的是一位李先生,根本就不是摔狗者。
“人肉”信息首发系韩某“发小”, 恶作剧“误伤”两位无辜
由于“韩某”被人肉为摔狗者,并且其手机号码、住宅地址、有无房车,甚至月工资都被一一晒到了网上,韩某成为网友攻击的对象。
但对于这些人肉结果,也有很多网友提出了质疑,并晒出了“1516880****”手机号主人的照片,来消除网友的攻击。一名自称“韩某”哥哥的网友“贺新田-手工”微博爆料:“关于济南芙蓉街那件事,有人疯传那个人叫做【韩某】,请大家不要相信,那是我弟弟,和那个人长相不尽相同,只是貌似,他们几个年轻人互相闹着玩发上去的,真正的人另有其人,请大家不要继续转发关于韩某电话及其他,保持公正。转发的请麻烦立马删掉,本人保证,韩某确实不是那个人。在此谢过。”
名叫“济南同城会 ”的网友微博劝说 :“摔狗的人渣至今还未找到,请不要再盲目转发。右侧是韩某,无辜者。”该网友同时晒出了韩某的照片。有网友对比说:“和那个人(摔狗者)长相不尽相同,只是貌似。”
为了证实网友搜索结果的真实性,大众网记者按照网友提供的所谓韩某的家庭住址进行查找,结果发现该地址的住户并不是韩某家,而是一名姓李的先生。为了证实自己的身份,李先生还向记者出示了他的本人身份证。
随后记者拨打网上曝光的韩某的手机号“1516880****”,但却无人接听。随后,经多方联系,大众网记者电话找到了韩某的“发小”徐先生。“韩飞是被冤枉的,是芙蓉街摔狗事件的‘替罪羊’。”徐先生说,昨晚他看到摔狗事件很受网友关注,很多网友在呼吁人肉搜索摔狗者,就开玩笑将韩某及其部分个人信息发到了网上。后来韩某告诉他该事已被炒得沸沸扬扬,徐先生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便和朋友一起在网上为韩某澄清。
“动物伤人后被人打死”还没有相关法律界定责任
对于网友热议的小狗被摔死的责任归属问题,大众网记者咨询了北京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延海。他说,按照法律规定,狗咬人,养狗的人是要赔偿的,但一种情况是例外,即当被咬的人是故意的、有重大过失的,养狗的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小狗伤人后被人摔死,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但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可寻。”郑延海说,一般来说,人对宠物狗造成伤亡,应该算是小狗主人的财产损失。但对于小动物伤人后,人又伤害小动物,目前还没有法律做详细规定。
今天下午,“@我小名叫狗蛋丶”再发微博称:“把给韩飞造谣的人找出来!为什么冤枉别人!”大众网记者采访了“@我小名叫狗蛋丶”,她在电话里对记者说,她也不是摔狗事件的现场目击者,照片是她的朋友传给她的,然后她于昨晚传到了网上,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反响。
截至大众网记者发稿时,真正的摔狗者和韩某一直没有“露面”,而很多网友又在发动对韩某个人信息捏造者的新一轮“人肉”。大众网希望摔狗青年能够坦诚地站出来,向公众承认事实。
责任编辑: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