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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国企改革新路径大可期待

2013年12月23日 07:21作者:来源:大众日报

12月17日,上海发布“国资国企改革20条”,打响地方国企改革“第一枪”;两天后,国务院国资委官员亮相国新办发布会,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企改革已确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企管理体制改革两大重点,深化国企改革意见出台在即。

  □ 盛 刚

  12月17日,上海发布“国资国企改革20条”,打响地方国企改革“第一枪”;两天后,国务院国资委官员亮相国新办发布会,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表示,国企改革已确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国企管理体制改革两大重点,深化国企改革意见出台在即。既有地方改革的率先启动,又有国家层面的全方位布局,国资国企改革开始明显加速。
  无论是上海的“20条”,还是国务院国资委对未来国资国企改革路线图的勾勒,都含有从管国企到管国资,从国资股权独大到发展混合所有制,从行政式指派任命到市场化选人用人这些内容。改革逻辑与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相一致,即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监管者职能定位,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主体,推动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与国有经济的整体竞争力。
  和以往主要针对国企进行监管不同,此轮改革强调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政府要以出资人身份从“管国企转为管国资”。“管国企”到“管国资”,虽仅一字之差,但管理的内容、对象、行为方式等都将发生很大变化,意味着政府职能部门不再直接管企业,直接插手企业人和事,而是学会通过资本的力量连接企业和市场,让企业自主决定生产经营和投资决策,让市场决定企业的命运、人员的进出和资本的去向,这有可能成为国企去行政化的一条改革途径。监管的到位要以监管对象的定位明确为前提。“上海方案”把国企划分为竞争、功能和公共服务三类,并实施分类监管。目标不同,评价体系也有异,这一针对企业特殊定位的相应制度安排,有利于调动各种资本的积极性,也为各类国企基于定位实现目标最大化指明了方向。而对竞争类国企高管实行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有助于这类企业尽快摆脱行政依附,推进公司市场化治理,在市场竞争中崛起。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黄淑和明确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其实,混合所有制并不是新提法,股份制改造一直就是这些年国企改革的主旋律。但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单一的局面却远未打破。所以,现在突出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其特殊含义。而股权多元化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道理很简单,如果一家股份制企业里,要么国有股份绝对控股,要么几家主要股东都来自国资系统,市场竞争力来自行政资源的“偏饭”,企业治理结构也基本是传统国企模式,这样有名无实的混合所有制,不要也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要通过产业的开放、国有企业的市场化与股权的证券化、社会化与国际化等手段,实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而且投资者依据所占股份和公司治理架构行使权责,谁也不能仗“势”欺人,以此破解国有股一股独大难题,进而形成推动国企市场化运行的内在动力。
  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相伴,如何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优化国有资本战略布局也令人关注。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国有资本要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行业。实现国企资金与国家战略、政策导向更高程度的融合,有所为就要有所不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必须做好“进”与“退”的战略抉择。上海提出“3—5年内让国有资本在战略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方面的集中度超过80%”;黄淑和也表示,除了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企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外,其他国企将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分别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对于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企,可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显然,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深化的进程,同时也就是混合所有制发展空间大大拓展的过程,而符合市场规则的混合所有制结构的形成,必将对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优化国企基因,释放民间资本活力,乃至全面深化改革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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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资国企改革新路径大可期待

初审编辑:余梁
责任编辑:王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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