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有句老话:“打是亲骂是爱,感情深来用脚踹。”情侣之间小打小闹有时更能增进双方的感情,可若吵闹时动了刀,后果恐怕就很严重了。6月3日,高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情侣吵闹动刀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
案件的主角小美、小鹏是对“95后”小情侣。2013年12月24日下午3点,两人在租住房里休息。小美每天下午4点半到公司上夜班,小鹏见小美很困,而且离她上班还有1个半小时,就让小美到卧室眯一会儿,并约定下午4点由自己叫醒她。
可是后来,小鹏也睡着了,醒来时已是下午4点25分了。他赶紧叫醒女友,骑着自行车载着小美往她公司赶。
一路上,小美不停地抱怨小鹏没有及时叫醒她,害她上班迟到,小鹏道歉后,小美依旧不依不饶,两人吵得不可开交。
15分钟后,两人终于赶到了小美公司门口。可是小美一下车,就挥手扇了小鹏两巴掌。此举将小鹏彻底激怒,他一把将小美推倒在地上,两人间的战火升级,厮打了起来。这时,小美从口袋里掏出了平时防身用的折叠刀,想要吓唬吓唬小鹏。小鹏见状,赶忙去夺刀,就在这时,小美手中的刀捅进了他的腹部……
让小美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一刀下去,竟使小鹏因胃破裂、肠破裂,腹腔积血、腹膜后血肿住进了ICU。后经鉴定,小鹏的伤情构成重伤2级。
据了解,小鹏和小美的感情一直不错,小鹏做手术时,后悔万分的小美一直守在手术室外为小鹏祈福;小鹏住院时,小美也一直忙着四处筹措医疗费,并在病床前悉心照顾小鹏。
在小鹏入院诊治过程中,医生按规定报了警,小美在医院接受了警方调查。近日,检察院就小美故意伤人向高区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致人重伤的行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争论不休。法院认为,小美作为一名成年人,对于刀具可以致伤他人的后果应当是明知的,但却对可能发生的伤害后果持放任态度,主观上系出于间接故意,而非是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小美捅伤小鹏后,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陪同小鹏到医院就诊,明知医生报了警她仍在现场等候,到案后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构成自首。另外,小美是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自首情节,而且还积极赔偿小鹏的经济损失,悉心照顾他,取得了小鹏的谅解。
最终,高区法院依法判决小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威海晚报记者 于欣欣 通讯员 徐玉超
初审编辑: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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