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医改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对《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做了解读。据介绍,《实施意见》按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总体思路,提出了6个方面的36项改革任务和21项地方政府及医疗机构负责的改革任务。
鼓励与社会资本合作
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医改办主任魏建强在发布会上介绍说,按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中提出了6个方面的36项改革任务。在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明确了8项改革任务,包括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等方面;在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提出了10项改革任务,包括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等方面。记者看到,“构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是本次印发的《实施意见》提出改革任务最多的两个方面,共计18项改革,占了36项改革任务的半数,是《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
魏建强在发布会上介绍说,《实施意见》提出了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的10项任务,即到2016年6月底前,全面启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全面实行编制和新增人员备案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社会责任和运行绩效相结合的医院考评机制;建立公立医院自主控费机制,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和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
降低CT磁共振检查费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其中核心改革就是取消药品加成。据悉,为了弥补财政投入不足,我国一直允许公立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不高于15%的加成后提供给患者,但各医院药品的实际加成基本都超15%。取消药品加成意味着城市大医院的药价至少要降15%。
山东省物价局副局长王海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要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内容。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0% 部分,要通过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药品取消加成与调整价格要同步进行,应补尽补。
王海明说,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和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患者负担不增加的总体要求,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引导医疗机构由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方向发展。重点提高专家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此项工作将与取消药品加成补偿工作同步进行,一并出台方案。
价格管理权放至县级
王海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省下一步还将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扩大医院定价自主权。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对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外的医疗服务价格将全部实行市场调节。今年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疗费和康复、种植、生殖、中医、眼科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制定。。
王海明说,我省还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改革。将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管理权限下放一级,由省、市两级管理改为省、市、县三级,激发县级公立医院活力。
《山东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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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城23家县级公立医院已启动综合改革
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2013年2月1日起,青岛市已在青西新区、即墨市8家政府办的公立医院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中以取消药品加成为关键环节。通过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支付制度、人事分配改革等改革措施,试点医院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现象得到遏制。
记者了解到,试点医院在2013年2月至11月份的试点工作里,医院药占比下降5.5%,门诊患者次均费用下降8%,同时,医药总费用同比增幅减少12%,到2013年年底时为市民节省医药费用近2亿元。
2014年10月1日起,青岛市又在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15家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第二批改革试点。截止到今年8月份,第二批试点区市已全部下发实施方案,试点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物价调整、补偿资金已基本到位。
对于山东省明年将启动所有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1月30日晚,记者从市医改办了解到,在省里正式文件下发后,青岛也将展开相关的研究工作。 记者 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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