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山东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16年省直部门(单位)定点汽车租赁服务企业。山东省提出,省直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部门(单位)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社会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应该从此次选定的定点汽车租赁企业中自行选择,供应商有山东黄金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兴华宝汽车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等15家。
根据《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将取消各级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车改后,城区或规定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发放补贴后,省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济南市城区内(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公务出行,要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此次租车项目包括小型客车租赁服务(7座及7座以下)和大中型客车租赁服务(8座及8座以上)两类。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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