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居住异地人员社保年审方便啦 本月起开始认证

2016-05-09 09:00:00 来源: 水母网 作者: 任雪娜

  水母网5月9日讯(YMG记者 任雪娜 通讯员 孙冠群 )不少老人退休后到外地给子女看孩子,一年一审的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让人少不了来回跑腿。5月1日,烟台市对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正式开始。

  记者自市人社局了解到,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实行属地办理原则,即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具体以本人在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的异地居住地址为准。“这下方便了,只要我们的社保发放地把一张表儿寄过来,我们在烟台进行资格认证就行了,不用再来回跑腿。”退休后从济南搬到烟台给儿子看孩子的刘慧珍告诉记者。她所说的“表儿”就是《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根据规定,在烟台市范围内居住的异地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在8月30日前,持其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的《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和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认证。值得注意的是,在芝罘区居住的异地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需持《认证表》和居民身份证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认证,具体地点可咨询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如果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未邮寄《认证表》,却告知异地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持身份证至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认证,需确认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地社保经办机构已经将异地居住人员信息,上传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金保工程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以及传至何地社保经办机构。

  在此之前,为方便随子女居住在外地的离退休人员异地领取养老金,烟台市社保部门还做了一件事:与工商银行达成协议,取消异地领取养老金的手续费。长期不在烟台市居住的离退休人员,可以在居住当地办理工商银行结算账户卡,办好卡后只需将新的银行卡号及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由单位盖章之后,提报到市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科存档备案即可,但仅限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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