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6起行人死亡事故敲警钟:横穿马路别以为“车不敢撞”

2016-05-10 22:3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贺辉

4月29日凌晨4点左右,一行人在104国道推自行车过马路被货车撞倒身亡,肇事司机忘带近视镜。

  大众网济南5月10日讯记者 贺辉)今天上午,济南历城交警大队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4月历城辖区发生的8起涉及行人、自行车的死亡事故中,因横穿马路导致身亡的就有6起。交警分析称,行人横穿马路意味着要从行驶的车流中通过,很多因素都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因此建议行人千万不要怀有侥幸心理,将自己的人身安全交付在其他不确定的因素中。

  4月14日这天,济南历城区接连发生两起行人被撞身亡事故,均为老人被货车撞击导致。凌晨3:30左右,济南历城交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赶往荷花路桃园加油站附近的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见一名像是拾荒的老人躺在路上头部流出一大滩血迹,已经死亡。肇事的大货车停在不远处,肇事司机秦某某说,他开车经过此地时听见车辆左前侧“啪”的一声,下车一看被撞的老人已经没了呼吸。

  这起事故发生后仅12小时,4月14日15:40左右,遥墙镇幸福庄兴荣村东西大街,一名正坐在自家门口晒太阳的老人,被一辆白色轻型货车倒车时撞倒了。货车司机胡某称,他倒车时没看到后面坐着人,听到有人喊他刹车时已经晚了,车厢左后部碰倒了老人。据邻里介绍,老人平时有些耳背。老人被120急救车接走后,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4月29日凌晨4点左右,一辆货车在国道104大桥收费站南侧撞倒两人,一人当场身亡。事故发生当天,货车司机袁某出门拉砖匆忙忘了戴眼镜,开车走到大桥收费站南侧时忽然看见车前面有两个人,袁某赶紧踩刹车却仍听到了“嘣”的一声。两个人一前一后躺在了车的前轮和后轮处,其中一人已经没有了呼吸,两人之间还倒着一辆自行车。据调查,事发时庞某某推车、李某某步行,两人一起由东向西横过马路。事故造成庞某某当场死亡,李某某受伤。

  济南历城交警事故中队民警王玉库分析,从行人的角度看,横穿马路意味着将要从行驶的车流中通过,即便非常小心左顾右看,也会受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例如司机没注意观察、超车时视线被前车挡住、雨雪天气视野受限、车速过快采取措施不及或不当、司机打电话分神等,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交警建议行人不要怀有侥幸心理,千万别抱着“他看到我了,不敢撞我”的想法,把自己的人身安全交在其他不确定因素中。

  从司机角度来说,王玉库介绍司机开车时思维定势中已经形成了行人应该在街口处或人行横道线处出现,因此警惕性会放松,这时如果路上突然冒出来一个人,极有可能手忙脚乱不知道怎么应对:如过紧急刹车后车就会追尾,如果猛打方向盘就会刮碰其他车。另外,即使安装了倒车雷达和影像也会存在盲区。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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