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加强环境噪声管理 为考生创造良好环境

2016-06-05 09:53:22 来源: 东方圣城网 作者: 王粲

东方圣城网济宁讯(记者 王粲)2016年高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考试环境,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决定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城区环境噪声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特作如下通告。

禁止在市区内从事露天卡拉OK经营活动,商店、饭店、文化娱乐场所应采取有效防治环境噪声污染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禁止建筑施工工地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考试期间考场周围建筑工地昼夜禁止施工。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的重点工程和建设项目,必须报经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取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高考、中考期间将设立举报电话,组织执法人员昼夜巡查,对违反本通告者,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市环境保护局举报电话:12369 。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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