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初中生花三千多买台游戏机,打开后盖哭笑不得

2016-06-22 07:31:00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

济南一初中生花三千多买台游戏机,打开后盖哭笑不得

  (买到的游戏机上没有中文标识。 受访者供图)

  一名初中生用自己的3000多元压岁钱,从华强电子市场买回一台游戏机,在商家承诺的一年保修期内机器突然死机,销售方让他去一维修店维修,打开机器后盖后却发现里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返” 字。维修人员称这明显是返修的翻新机,但商家却坚称这款没有任何中文标识的游戏机是新机。

  游戏机突然死机,维修人称是翻新机

  去年9月,初二学生小文在华强电子世界地下一层一家名为“火狐电玩”的店铺花3350元购买了一台“Xbox360”品牌的游戏机,“本来我们要陪孩子去买,他怕我们不让他买他相中的款式,就用压岁钱叫着同学一起去买了,平时也并不经常玩,结果前几天玩着突然死机,再也开不了了。”小文的父亲说。

  由于当时买游戏机时杜某在收据上注明“保修一年”,小文随即找到商家,哪知店还在,卖给小文游戏机的杜某却不在了,现在的店家陈某称要修还得找杜某。小文于是给杜某打电话,杜某却说他在曲阜,要小文把游戏机寄给他。小文妈妈担心寄出游戏机有去无回,就让他再找商家。小文于是和同学再次找到“火狐电玩”店铺,陈某却说自己修不了,推荐他去山大路一家维修店,维修人员当着小文和他同学的面拆开游戏机后盖,检查后称机器主板坏了,维修价格跟重买差不多,且里面的零部件上写着一个大大的“返”字,很明显是翻新机。

  “当时杜某说是全新机,现在却发现是翻新机,翻新机是不是就是假冒伪劣产品?”20日上午,小文和父亲一起找到商家,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小文于是跟着父亲投诉到山大路工商所和华强电子市场管理处,但协商了半天最后商家还是只包修不包退。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当时我对商家说,如果证实商家卖的是假货,按照消法‘退一赔三’的规定,商家不但要退货,还要给我们三倍的赔偿,但处理此事的工商人员却说他不知道有这规定。当他问处理此事的工商人员翻新机是否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时,这名工商人员只说:“就算是翻新的,也不一定算是假货。”

  无处进行质量鉴定,工商称不好调解

  小文告诉记者,他当时和同学一起购买游戏机时,要求杜某给开发票,杜某说没有发票,给他开了一张收款收据。记者看到了这张收据,竟然是一张没有盖章的“出库单”,上面写了购买日期、价格和“保修一年”,“商家承诺一年内保修,现在又说修不了。显然,商家这是利用孩子在消费知识方面的无知,在忽悠孩子!”小文的父亲气愤地说,好在他在和杜某通话时进行了录音,杜某也承认了出售游戏机并没有开具发票的事实。他随后联系了多家鉴定机构,对方却都说无法对游戏机是否翻新进行鉴定。

  小文随后提供了这款游戏机在连接到电视机上时显示出的产品序列号,记者看到,这个序列号和游戏机上的序列号明显不符。

  记者联系到该品牌游戏机的官方客服,客服人员称无法查到该游戏机是否属于翻新,“凭序列号只能查到是国行、美版还是港版,查不到真伪”。

  21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山大路工商所,一工作人员称,他们目前还在了解情况,“原来的杜某已经不在这干了,且现在的柜台上没有当时的销售记录,所以也不知道当时的情况。消费者要投诉产品问题需要举证,得找官方的售后证明,个体维修店的鉴定结果我们也没法处理。当时孩子和商家交易的现场情况也无从得知。如果能证明是假冒伪劣且确实是从该店买来的,我们就好调解了。”

  游戏机满身洋字,无任何中文标识

  记者联系了向小文出售游戏机的杜某,杜某承认该游戏机的确是去年从他那里卖出的,“系统是刷机的破解版”。杜某坚称自己卖的肯定是全新机。

  对于当时没给消费者发票,杜某说:“如果不是先声明的话,我们都不会给发票的,当时没拿到店里的章,所以也没盖。反正单子上写了保修,我们肯定会负责维修的,他现在可以把游戏机放在店里,让店里开个证明,然后再寄给我修。”

  记者看到,这款游戏机的外壳、包装和产品说明书中,全为英文书写,没有找到任何中文标识,而《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要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 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于悦)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晓亮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