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海鲜市场卖螃蟹短秤摊贩被罚3000 未来或统一称重

2016-09-14 09:44:00 来源: 济南时报 作者: 李永明

  12日,本报刊登《一个塑料袋1两多,也按螃蟹价卖?》,报道了济南海鲜大市场一摊贩卖两斤螃蟹短秤3两一事。13日,济南海鲜大市场管理方回应,短秤摊贩已被罚3000元。

  短秤摊贩被罚3000,考虑未来或统一称重

  9日,记者探访海鲜市场时,一卖螃蟹摊贩卖出的两斤螃蟹,经公平秤复秤,只有1.74斤,少了0.26斤,其中黑色塑料袋就有0.16斤。

  13日,济南海鲜大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事发当天市场就从摊贩所交保证金中扣除了3000元,“暂时是按照改革之前的处罚标准扣的,节前比较忙,后续还要开会讨论,增加处罚金额,他这种行为给我们市场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据了解,8月下旬市场改革,摊贩的保证金从3000元提高到了2万元。

  据介绍,海鲜大市场现有商户约1200家,其中有八九十家零售摊贩,“短秤现象主要出现在零售摊贩这边,他们的产品质量、经营信誉都良莠不齐”。

  短秤现象有没有解决办法?“要想彻底解决短秤,得由市场管理方统一管理,取缔零售摊贩,像超市那样,统一称重、经营。”该工作人员说,“这只是一种设想,具体实施起来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未将黑塑料袋去皮称重,也算缺斤短两

  对于9日未明确回应的黑塑料袋问题,市场有无对策?该工作人员介绍,使用水袋子、将冰块一起称重、未将黑塑料袋去皮称重,这些都属于缺斤短两的范围,市场方面将不再划分类别,一旦出现类似状况将按照缺斤短两处罚,“塑料袋肯定不能按海鲜的价格卖!”

  除了黑色塑料袋,市场解释称,水产品有其特殊性,“水产自身也会排出一定量的水,复秤总会有些许误差,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将处罚标准设定10%的原因。”

  13日,记者在市场公平秤前再度盯守,近半小时,未发现有复秤的顾客遇到缺斤短两。

  另外,市场管理方从两方面来解决黑塑料袋问题,市场管理人员口头通知各摊贩,要求使用黑塑料袋时给顾客扣除袋子重量。同时,市场在公平秤旁贴出通知:“建议顾客购买海鲜时请自带方便袋。”在公告旁,还贴出了本报12日《一个塑料袋1两多,也按螃蟹价卖?》的报道。

  据了解,8月下旬,济南海鲜大市场曾接到工商部门转派的市民投诉。市场方为此在中秋节和国庆节前开展诚信经营专项整治。

  对于欺诈顾客的摊贩,市场实行红黄牌制度,首次黄牌警告,再犯红牌罚出市场,永不准进入市场经营。情节严重的移交市场监管或公安部门处理。设立消费投诉处理专线电话,24 小时投诉电话82097505。接到投诉后,首先协调落实消费者的赔付,再对摊贩做出相应的后续处理。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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