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十三五规划:将建青岛统一高龄津贴制度

2016-11-24 15:47:00 来源: 青岛早报 作者:

青岛将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高龄津贴制度

   截至2015年末,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为157.96万,而到“十三五”末,这一数字预计将超过185万,我市老龄事业发展面临巨大挑战。昨日,市民政局印发《青岛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到2020年,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高龄津贴制度,推动实现退休人员医疗费跨省直接结算,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同时老年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

   保障>>>

   退休人员医疗费跨省直接结算

   《规划》中提出要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健全养老保障体系。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奖励机制。健全社保基金预算制度,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跨地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推进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工作。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高龄津贴制度。

   同时健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逐步提高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统一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费档次及待遇标准。在参保人医疗费省内直接结算的基础上,推动实现退休人员医疗费跨省直接结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筹资机制,扩大保障范围,完善服务项目,拓展支付内容,解决失能人员护理需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所有农村地区,减轻农村失能人员医疗护理的负担。将失能老人临终关怀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体系。高度重视保障农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城乡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率达到95%。

   设施>>>

   老年宜居社区达标率达到50%

   《规划》中明确了要完善社会救助、福利体系。政府投资的公办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切实发挥好托底保障作用。公办养老机构重点为“三无”和失能、半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高龄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专业化养老机构,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通过社会组织提供非营利性质养老服务,通过市场化提供营利性中高端养老服务。坚持发挥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托底作用,在满足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进一步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发展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综合利用农村幸福院,打造农村互助养老平台。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把养老服务设施作为重要的规划建设内容,在新建或改建的居民区,按区域面积和人口数量配套建设老年公寓、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老年服务中心、室外活动场地等多种类型的养老服务设施,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减少老年空巢现象。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2平方米以上。老年宜居社区达标率达到50%。

   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设施率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要制定适老化改造计划,增补无障碍设施。到“十三五”末,实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设置率不低于80%,已建公共设施和涉老设施无障碍率不低于60%,老年人服务设施无障碍率不低于90%。

   健康>>>

   2020年实现健康管理全覆盖

   根据规划,到“十三五”末,老年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5岁。实施“健康+”行动,打造“生育—预防—治疗—康复—护理—养老—临终关怀”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链。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2020年实现健康管理全覆盖。

   通过政府资助、机构参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项目,引入商业保险机制。有效降低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风险,为养老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风险保护。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为主要模式,为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城乡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养老>>>

   千名老人养老床位达到50张

   未来,我市将不断增强养老服务能力,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施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试点和适老化设施改造试点。推进以老年护理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重点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福利彩票社会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行民办公助、公办民营、连锁经营等运作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护理型床位占40%以上。区(市)级以上城市专业性养老护理机构覆盖率达到80%。鼓励老年人互助,重视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家庭养老保障问题,加强老年人健康干预、心理慰藉。

   建立区(市)、街(镇)、居(村)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社区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达到60%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50%以上。探索“一业多会”模式,鼓励发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推动医疗、养老资源结合,构建养老、照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推广“各类社区和居家养老机构+医务室或护理站”服务模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发挥医疗优势开办养老服务机构。“十三五”末,有条件的养老机构都要实现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免费为60周岁以上低保无牙颌患者安装义齿。

   关爱>>>

   全市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8%

   《规划》中提出支持老年文体活动,健全老年精神关爱体系。倡导鼓励老年人参加文体活动,大力发展公益性老年文化事业。发展老年教育,以各级老年大学、老干部和老年活动中心为主阵地,积极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办好各级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规范准入制度,降低招生门槛,增加教育内容,满足老年人就学需求。完善市、区(市)、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四级办学网络,到“十三五”末,全市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8%,老年教育参与率达到20%。

   加快推进文化养老、健康养老体系建设。加强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各级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就近就便参加文体活动提供服务。老年体育人口占比达到60%,基层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同时,还要用好老年人才资源,搭建老有所为平台,为老年人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引导老年人发挥正能量,做出新贡献。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等社会事务。鼓励老年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老年志愿者占比达到15%以上。

   【统计】

   到2015年末

   全市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157.96万,占总人口的20.69%,5年净增31万人。其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4.65万,占老年人口的15.6%。

   到“十三五”末

   “十三五”期间,伴随着20世纪50年代中国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人群步入老年,青岛市老年人口进入快速增长期。到“十三五”末,预计全市60周岁及以上户籍人口将超过185万,占总人口的23%以上,女性老年人口数高于男性老年人口数。比“十二五”末净增约27万人,提高约17%。

   【挑战】

   ●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使社会保障面临更大的压力●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更加凸显社会供给的不足●急剧增加的空巢老人和不能自理的老人给家庭和社会养老带来更为沉重的负担●亟待发展的老龄事业和资金投入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明显

   数读《规划》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

   ●老年宜居社区达标率达到50%

   ●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人均用地面积达到0.2平方米以上

   ●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设施率达到100%

   ●全市老年人入学率达到18%,老年教育参与率达到20%

   ●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率达到95%

   ●老年体育人口占比达到60%

   ●老年志愿者占比达到15%以上

   ●每千名老年人口养老床位数达到50张

   ●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城市社区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达到60%以上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50%以上

   【链接】

   《2014年青岛市居民死亡原因分析报告》显示,青岛市的人均预期寿命为80.98岁,基本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水平,而80.98岁的期望寿命高于全省及全国的人均期望寿命。据了解,截至2015年年底,山东省人均预期寿命78岁,高于全国人均预期寿命76.34岁。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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