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司机开窗扔烟蒂撞死行人 驾车逃逸十天后自首

2017-01-06 16:39: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王晓瑶

  (出事前经过卡口)

  (出事前经过卡口)

  大家都知道,开车需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来不得半点马虎。平邑县一位27岁的小伙子,就因为开车时候吸了一根烟,摇下车窗往外扔烟蒂的时候,没注意到路边骑车的人,一下子撞了上去,导致骑车人死亡。看到出事了,小伙子心里害怕,没敢停车,一脚油门开车逃跑了。

  据费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介绍,接警后他们迅速到达现场,勘察现场时发现,在路南靠近机非分界线附近有一片血迹,路面上有散落的一只机动车前大灯,还有一些保险杠碎片。受伤的老人已被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车辆逃离了现场。

  事故发生在去年12月20日晚上,大约8点20分左右,在费县文泗路上冶镇大仲口村路段。

  “我听到咕咚一下,声音很大,但是那晚天很冷,我就没在意没有接着出来看。等过了一会,从窗户里看到外面有警灯闪,知道出事了,我出来一看,警车和120的车都来了,一个人躺在路南边,地上流了一片血,也看不清是谁,看样子是被车撞的,但是附近没有车。”李大哥说。

  经了解,民警获悉被撞的是一名50多岁姓林的男子,家就住在附近的大仲口村,出事后被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据受害人的女儿讲,出事当晚她父亲是骑着自行车走亲戚在回家的路上被撞的。

  办案民警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分析,出事路段向西几百米就到了平邑县界,向东进入上冶镇,出事后肇事车辆驾驶人一定急于逃离现场。民警连夜调取十大地点以西二百米处的卡口信息,最终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具有重大嫌疑。

  (肇事车辆)

  这一辆黑色轿车在出事前由西向东经过卡口时车辆完好,出事后从东向西再次经过卡口时,前挡风玻璃破裂严重,右边有一个很大的洞,而且右前大灯缺失,民警觉得这辆黑色轿车具有重大的肇事嫌疑。

  办案民警经过进一步调查,掌握了这辆黑色轿车车主信息,车主是平邑县资邱乡某村的高某。民警走访时了解到,出事以前高某经常开着这辆车,但是自从出事以后就没有人再见过他开这车,这辆黑色轿车似乎消失了。

  2016年12月29日,高某在家中,听说有公安来找他,他没敢开门,跳墙逃跑了。

  元旦过后的第三天,1月3日,迫于压力,知道逃脱不了,高某自己主动投案自首,对其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在事发当晚,高某开车从家里去费县上冶镇朋友那里有事,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高某吸完一根烟,摇下玻璃将烟蒂扔出窗外后,想摇上玻璃,没想到摇不上去了。因为高某所驾驶的轿车是几年前买的一辆二手车,车比较老了车况较差。高某没有停车,而是用两手去向上推玻璃,没想到就在这时候,出事了。

  “我右手去推玻璃的时候,对面来个车大灯很亮,我没看清前边有人,等我发现的时候,一个人影就趴到我的车前挡风玻璃上了……后来才知道我撞了一个骑自行车的……”高某在事发后,知道自己撞了个人,内心处于极度恐慌,没敢停下,开车逃跑了。跑出去二三里路后,高某心里想知道那个人被撞的什么样,于是调转车头返回现场。等他靠近现场时,看见路南一个人影趴在路边地上一动不动,没敢停车过去看,就开车回家了。

  回到村头,高某没有直接开车回家。他将肇事轿车藏在村北一个废弃的工厂附近,仍觉得心里忐忑不安,然后给上冶镇一个朋友打电话,谎称他有事要去一趟上冶,有朋友开车来接上他,再次经过事发现场时,高某看见交警和120急救车都已在,也没有停下,而是离开了。

  明知道开车撞了人,不报警,不救人,反而想着逃跑,就是心存侥幸,以为能一跑了之。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民警提醒,开车的时候,千万要注意安全,不要吸烟吃东西,小细节也会给你闯下大祸的,后悔就来不及了。

  (齐鲁壹点记者 王晓瑶 通讯员 吴云富)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刘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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