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质连续14年改善 菏泽两项数据均现反弹

2017-01-17 18:02: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济南1月17日讯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山东省省控重点河流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23.1mg/L和0.81mg/L,比2015年同期改善2.7%和10.8%,全省水环境质量连续14年持续改善。不过,全省17市中,有4个城市COD浓度同比出现反弹,7个城市的氨氮浓度出现同比反弹。其中,菏泽这两项数据都出现了反弹。

  记者了解到,2016年,全省四大流域水质均同比改善,其中海河、小清河流域改善幅度较为明显;淮河流域水质进一步提升,氨氮和COD浓度均值已分别达到Ⅱ类和Ⅲ类水平。

  全省17市中,青岛、东营、淄博、临沂、滨州、聊城、日照、烟台、德州、莱芜、潍坊、济宁、枣庄13市COD浓度同比改善,其余4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菏泽,为23.9%;青岛、淄博、东营、滨州、威海、德州、聊城、济宁、烟台、济南10市氨氮浓度同比改善,其余7市同比反弹,反弹幅度最高的是日照,为133.9%。

  2015年底,山东省环保厅曾提出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省控河流稳定消除劣五类水体的任务目标。截至目前,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五类标准评价,全省100个省控断面中,有9个断面全年水质均值劣于五类,较2015年度(22个)减少13个,同比下降59.1%。

  列入国家“水十条”考核的全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目前已有62.7%的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仅有6.0%的断面水质劣于五类,另有13个断面实现了水质类别的跃升;位于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的166条黑臭水体中,已整治完成70条,消除比例达42.2%;除地质原因外,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近岸海域水质稳中趋好,监测点位一、二类海水比例达95%以上;均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不过,记者注意到,个别河流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仍未能实现达标,少数断面水质也多次反复波动,时常出现超标情况。对此,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认为,这与部分地区流域治污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和个别市环境监管力度有所放松有关。“我省海河、小清河流域部分市流域治污工作基础差、起步晚,“治用保”体系仍相对薄弱,多数情况下仅能保证短期内实现达标,辖区内存在的工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不健全、城市污水直排严重、农业农村污染突出等制约河流断面达标的问题依然未能得到彻底、根本性的解决。”

  此外,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个别地市在环境监管方面力度却有所放松,存在河流断面超标原因调查不及时、应急机制处置不得力、企业违法问题处理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造成了河流水质反复出现波动。

  董秀娟说,针对这些问题,省环保厅将以即将出台的《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一期行动计划和四个配套专项行动计划为基础,尽快出台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评估办法和省控河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对各市落实“水十条”工作情况进行科学评定,向社会公开结果,并设置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实现水环境功能区稳定达标的双重刚性指标,奖惩结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针对部分断面长期超标及反复波动问题,我们将责成地方定期上报进展治污情况,对于辖区内涉水问题长期拖而不决、进展严重滞缓的地区,综合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乃至约谈等措施,督促地方政府切实落实治污责任,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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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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