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1台补助25万!山东5市试点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2017-04-18 17:09:00 来源: 齐鲁网 作者:

  今年,山东全省计划改造老旧住宅小区1900个,涉及改造面积5320.7万平方米、改造户数65.61万户。近日,山东省级财政安排今年城镇和困难工矿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补助资金6.3亿元,比上年增加3000万元,其中首次安排加装电梯试点补助资金4000万元。补助资金已于近日下达各市。

  根据山东省政府《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今年山东省将在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威海5个市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完善既有多层住宅使用功能,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鼓励试点市率先示范,省级财政按照每加装1台电梯给予25万元的标准,对省内试点市进行补助,共下达加装电梯计划160台。试点市可统筹安排资金,按加装电梯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资金补助,补助上限不超过25万元,鼓励试点市超额完成任务。

  老楼也能装电梯了!济南出台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市区四层以上老楼都能装

  老楼加装电梯有谱了!3月16日,《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办法详细规定了加装电梯的范围、条件、资金来源、申请手续等。《试行办法》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至3月24日,市民如有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到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城市更新局)(邮箱:jnfgjwyc@163.com)。

  老楼加电梯,适用范围是什么?《试行办法》中规定,鉴于增设电梯尚处于试点阶段,所以办法明确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四层以上未设电梯、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的多个业主所有的多层住宅适用本办法。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政府扶持”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应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且增设电梯位置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

  青岛老楼装电梯可以提申请了可联系这些部门

  为了推进老楼加装电梯工作积极推进,4月1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公布了各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牵头部门联系方式,如果符合前期文件规定的既有住宅,在业主对加装电梯事宜酝酿、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实施主体可按程序向各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牵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记者了解到,对于老楼加装电梯的具体流程,不少市民有点摸不着头脑,如果想给自己家的老楼提交申请加装电梯,该找哪个部门呢?有没有咨询电话呢?

  由此,市城乡建设委公布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高新区11个区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牵头部门联系方式。

  据介绍,按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试点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并投入使用,未列入未来10年内住房征收、拆除计划,且符合加装电梯条件的住宅。业主想要为老楼加装电梯,应经本栋住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经拟加装电梯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同意;涉及占用小区土地的,要充分听取所在物业区域内业主的意见;加装电梯后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未提反对意见。

  据介绍,具体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手续、实施相关工作的主体,统称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其中,公有住宅加装电梯,其加装主体为房屋经营管理单位;私有住宅加装电梯,其加装主体为所在单元的全体业主。

  加装主体可以书面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等合法单位作为代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公有住宅加装主体也可以自办,私有住宅加装主体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1至2名业主办理相关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业主自筹资金、所涉及房屋分户账中的专项维修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和社会投资等。业主自筹资金部分,应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业主协商确定。

  按照规定,首先是实施主体向各区市牵头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区(市)政府牵头部门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初步审核意见,经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区(市)政府牵头部门组织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代表、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等召开可行性论证会,综合参会各方意见,确定是否同意加装电梯。明确同意的,实施主体方可依法开展工作。

  接下来进入前期准备阶段,实施主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设计,设计单位应对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负责。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实施主体应与异议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步是手续办理阶段,包含规划管理手续、施工许可手续、监督检验手续等;最后是竣工验收阶段。

  记者了解到,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不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相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变化的,出让人应告知受让人加装电梯的事实并移交有关资料。

初审编辑:王晓亮

责任编辑: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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