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部署开展市直劳动保障年检

2017-04-27 09:49:21 来源: 聊城晚报 作者: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亚杰 通讯员 吴学伟) 记者26日从聊城市2017年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劳动监察部门将对市直用人单位和中央、省属驻聊单位2016年度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年度检查。

  记者了解到,此次年检的时间自4月26日开始,8月25日结束。4月26日进行年检动员部署;4月27日至5月2日为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和主管部门督促核查阶段;5月3日至8月20日为劳动监察部门年检检查阶段;8月21日至8月25日为总结表彰阶段。

  年检的范围包括:市直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央、省属驻聊用人单位。此次年度检查的重点是,2016年度劳动者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新纳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的单位;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较多的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为C、D等级的单位。

  据介绍,此次年检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劳务派遣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情况,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情况,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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