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两套位于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中建华府小区的精装修新房,经拍卖以387.2万元的价格售出。而房子原来的业主,德州市陵城区于集乡原党委书记刘传银、原财政所所长李世英,已双双在监狱服刑。
于集乡是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乡镇,1.8万人口,3.95万亩耕地,经济发展水平低。可就在这个人均年收入不足万元的穷乡镇,却出现了一位“千万元”级别的贪官。他就是于集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刘传银。任职10年,他利用职权侵吞各类公款823万余元,另有1082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法院以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刘传银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刘传银当庭服判。
盯上财政拨款,10年侵吞800余万
刘传银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师范学校毕业后从事过文教职工、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乡党委副书记等职务。2005年至2015年3月间,担任陵城区(时为陵县)于集乡党委书记、乡长。
在刘传银任职于集乡“一把手”的10年里,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上级政府没少给于集乡的企业下拨扶持款,而这些款项却成了刘传银眼中的“肥肉”。他要么伙同他人或自己直接从上级拨款中截留一部分;要么将扶持款先发给企业,再想方设法从企业要回来。
被刘传银装进个人腰包的不仅仅是企业扶持款,其他各种补偿款、一事一议款等,也都难逃他的手掌心。借他人承包工程虚列开支,甚至伪造工程,凡能想到的由头,刘传银都用上,为的就是将公款据为己有。
据检察机关查明,刘传银在担任于集乡党委书记、乡长期间,共非法侵吞公款823万余元,同时,扣除其合法收入后,有1082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拉财政所长下水,用尽手段疯狂敛财
作为乡镇“一把手”的刘传银,即便想贪污公款,操作起来也并不容易。他之所以能够得逞,不得不“归功”于时任于集乡财政所所长的李世英(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一次,刘传银和李世英出差,途经德州一处中高档小区楼盘时,刘传银提议买房,两人一人一套。回到于集乡没多久,刘传银就以“房子要交定金”为由,让李世英以企业扶持资金的名义,虚开单据,骗取单位公款10余万元。李世英原本不同意,但碍于刘传银是自己的上级领导,加之被刘传银威逼利诱,李世英犹豫再三,最终选择了妥协。就这样,李世英被彻底“拉下水”,刘传银的“贪途”也就此走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刘传银平时独断专行,哪怕有反对的声音,他也从不放在心上。对有些伪造的合同、报告,乡其他领导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不符合常理,不予签字,刘传银就会生气地强迫他们签字。这些文件都是刘传银巧立名目、套取公款的重要工具。
身边人可以搞定,可企业没有收到国家财政拨款,万一引起怀疑怎么办?这个问题刘传银早有对策。他会让企业开假收据,或者从企业拿盖了章的空白收据自己填写内容,甚至伪造企业印章自己开收据……就这样,在于集乡,大权在握的刘传银疯狂上演着捞钱剧目。
贪污钱款留给女儿,买的豪宅从没住过
2015年4月,检察机关收到了举报刘传银涉嫌贪污的线索材料。这份材料的信息十分有限,虽然举报人列出了很多账户,但所有的交易都混在一起,要想在茫茫交易中具体找出哪一笔是贪污款项,难度非常大。与此同时,刘传银的表现也给办案检察官浇了一盆冷水:整整6天,刘传银一言不发。
最终,在办案检察官的缜密侦查下,8家银行、几十本存折、近十年的收支数据被一一厘清。透过这些数据,刘传银的犯罪证据也清晰地浮现出来,刘传银的心理防线彻底瓦解。
据刘传银交代,贪污这些钱是打算留给女儿,想给女儿创造一个好的物质环境。直到案发,这些钱大部分没有动,最大的一笔开支就是在德州市的一处中高档小区买了一套180多平米的房子,并进行了豪华装修。可直到案发,刘传银一天也没有在豪宅里享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