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启动最严餐饮业油烟整治 8月底前将对不达标餐饮进行关停

2017-08-10 07:20:00 来源: 舜网 作者: 王敬

  舜网讯 7月28日,历下区发布《历下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8月1日起由多部门对全区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和消防等法律法规的餐饮单位进行专项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历下区督促涉及违法的餐饮企业尽快采取停业、撤离或改变经营项目等措施。逾期未采取措施的,各职能监管部门于8月1日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业户依法进行责令改正、罚款、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此次整治范围及重点涵盖历下区所有餐饮服务业单位(包括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及流动烧烤、占道经营餐饮个体户。重点是居民住宅楼内的,商住综合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经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及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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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整治完的正觉寺小区一角

  8月8日下午,记者在正觉寺小区二区5号楼下看到,曾经的炒面炒焖饼“一条街”已经整治完毕,工人们正在恢复小区院墙原貌。因临近齐鲁医院和省中医,趵突泉街道辖区内小餐饮业户众多,“辖区共有300余家餐饮,其中有140余家存在不规范经营的情况,将给予关停,目前已经关停了35家。”趵突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乔小松告诉记者,此次整治后,将会对院墙进行美化,并征求居民意见对拆除后的空地进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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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明湖小区东五区2号楼下的一处餐馆油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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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将整治的东西双龙街沿街餐馆

  据历下区城管执法局执法科科长丁建平介绍,根据现在摸底情况,全区大概有3000家餐饮,其中有近1000家需要整改或者关停。“影响环境卫生、排污管道堵塞、排风机噪音和油烟机扰民、安全隐患等问题,是几乎每一个小餐饮业户的‘通病’。”丁建平说,近年来,辖区居民有关餐饮油烟扰民的投诉明显上升,“如果力度不够大,可能就会导致后期欠账越来越多。”

  从7月28日全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整治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历下区已成立由环保、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食药监、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市政和各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行动小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区餐饮企业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治。8月31日前,实现全区餐饮业户油烟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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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整治范围及重点

  全区所有餐饮服务业单位(包括单位内部职工食堂)及流动烧烤、占道经营餐饮个体户。

  重点是居民住宅楼内的,商住综合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经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及个人。

  整治措施及目标

  检查“环评”手续,检查污染治理设施和油烟排放状况,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体户;从而达到规范一批,取缔关停一批,转型转产一批的目标,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

  违法违纪处罚措施

  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限期安装国家、省已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油烟通过专用通道达标排放对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设施的,有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实施环保行政处罚。对已开设但未达到食品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餐饮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严重扰民的,依法责令限期关闭。对无证(照)经营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依法整治或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户外占道经营餐饮摊点。

  对查处后拒不执行的,一律函告相关单位停止供应水、电、气;所有行政处罚,一律依法按照处罚上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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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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