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招远一企业借暴雨偷排污水 三名企业负责人被刑拘

2017-08-10 08:23:00 来源: 水母网 作者: 史崇胤

  检查人员在排污口取样。

  无人机巡查发现偷排污企业。

  水母网8月10日讯 (YMG记者 史崇胤 通讯员 王娟 摄影报道)近日,苎持续多日的暴雨天气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同时,一些不法企业也开始钻空子,利用暴雨天气偷排污水。连日来,我市环保部门不断加大对河流水域的巡视力度,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发现了一家企业浑水摸鱼,周末趁大雨滂沱向河流偷排污水。

  无人机界河巡查

  8月5日,招远市又开始疾风骤雨,环保局工作人员在连续两天夜查情况下,周六早上又开始了新一天的“接力”排查。“青山号”、“绿水号”无人机巡逻组趁雨势稍弱,又一次飞临界河上空,沿界河两岸地毯式巡查……

  当无人机定位到招远市玲珑河大桥附近时,突然发现河水呈现两个颜色,沿河边有一股黑水正进入河体,机组人员马上将拍摄到的图片向上汇报。在得到图片之后,招远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应急监察组也迅速赶到现场查看情况,正在巡河的监测人员到事发地及时取样固定证据。

  环境执法人员15分钟之内全部到达图片所示位置。现场检查发现,污水自招远市某化工厂南侧院墙外污水排放口汩汩排出,水体乌黑且呈油性,散发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河流水体呈现两个颜色

  执法人员的到达引起旁边一个中年男士的注意,他正手持铁锹站在河边,看到执法人员之后,迅速离开并马上掏出手机拨打电话。很快,现场人员发现,污水排放口的水流正在慢慢减小。

  细节的变化再次引起大家的怀疑,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根据水的颜色判断肯定存在问题。他们立即兵分两路,跑步进入厂区展开全方位排查,根据厂区污水排放管路寻根溯源,不允许遗漏任何可疑迹象。经查,厂区总排污口有污水排放迹象,废水液储存罐有明显的水位下降痕迹,污水已全部排放干净,证据更加明晰。

  到达现场的企业环保负责人回避询问,支支吾吾逃避关键问题。环保执法人员更加坚定了查明案件真相的决心,步步紧逼,一环扣一环地询问,让他更加慌张,前言不搭后语。车间主任面对事实不得不承认,是本企业趁雨偷排……环保局立即与公安局取得联系,当场将犯罪嫌疑人控制住,联勤联动稽查行动再一次展开。

  车间主任授意偷排界河

  执法人员对三名犯罪嫌疑人展开问讯。环保公安两支队伍的精干力量,摆事实讲道理,以缜密的逻辑推理不断推翻嫌疑人的胡搅蛮缠,在强大的事实和心理压力下,三人交待了偷排的时间、地点、排放量及操作过程。案件犯罪过程逐渐变得明朗起来。

  原来,在车间主任的授意下,特意安排两名工人将储存罐多年的积淤用清水彻底冲洗干净,趁暴雨直接经排污口排放至界河。

  大雨滂沱,该企业顶风作案,侥幸以为监察人员周末休息,遂起了趁雨偷排的心,却未料到环保执法人员如此迅速将其伎俩识破。

  三名企业负责人被刑拘

  现场,环境监测人员多处采集样品,留下科学证据。经连夜检测,废水样品中乙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浓度均超过标准限值。初步确定该单位涉嫌违法排放有毒物质。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五项和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污染行为涉嫌严重污染环境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已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8月7日,三名企业责任人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在此,环保部门奉劝那些唯利是图,目无法纪,心存侥幸的企业主,要依法经营,按规排污。近期,全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坚持加密执法模式,严查细查,一旦发现有违法破坏环境行为,将严惩不贷!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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