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停这咱就耗”“你拷我啊”盘点济南交警遇到的奇葩事

2017-08-16 18:4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贺辉

  大众网济南8月16日讯  被交警现场处罚不服该怎么办?今天济南交警通过法律讲解、案例分析详细阐明了“执法优先、存疑后置”的原则,并公布了遇到不同情况的阻碍执法行为将采取警告、徒手制服、警械制服等处置手段。

  今天上午,济南交警支队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济南共发生阻碍交警执法的案件12起,其中1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3人被处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济南交警副支队长韩军庆介绍说,群众如对交警执法有异议,法律在处罚前陈述申辩、听证以及后期复议、诉讼等设置了解决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以无理纠缠、语言侮辱、肢体暴力等方式对抗民警执法。

  7月6号傍晚,莱芜女子谭某在济南花园路洪楼西路路口闯红灯斜穿马路,民警上前告知她已经违法要接受处罚,但谭某不予理睬仍执意离开现场。被交警和协管员拦停后,谭某情绪激动得用遮阳伞抡打民警,并脚踢过来劝阻的协管员。民警对她警告无效后,果断使用催泪喷雾将其制服。最终,谭某被派出所处行政拘留7日,并于当晚被送往拘留所。

  除这一案例外,交警还公布了另外3起阻碍执法的典型案例。5月31日,女子南某某骑电动车在经一纬二闯红灯拒不接受处罚,并坐在马路中间阻碍执法,被处治安处罚。去年12月31日,一辆私家车涉嫌酒驾在北园大街被天桥交警查处,乘车人王某、罗某某藏匿钥匙、言语侮辱民警阻碍执法,被治安处罚。7月25日,李某某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后为泄私愤,录制两段谩骂交警的视频并上传至朋友圈,被处治安拘留。

  交警称,现场执法中常见的阻碍执法情况有4种,分别为:消极阻碍(如据不下车等)、言语阻碍(辱骂、侮辱)、行为阻碍(如爬车顶、钻车底、挡警车、抱大腿、下跪、拉扯等)、暴力攻击。现场处置中,交警依据《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相关规定,将实施口头制止、徒手制止直至使用警械制服。(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贺辉)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毛德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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