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原大药房、山东亘古泉啤酒等4家单位被行政处罚!

2017-08-31 21:47:12 来源: 菏泽发布 作者:

  31日上午,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共4起处罚案件,涉事企业分别为菏泽市朱大姐羊肉汤馆岳程分店、菏泽开发区朱玉梅大姐羊肉汤馆、菏泽中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人从众药店、山东亘古泉啤酒有限公司。

  菏泽市朱大姐羊肉汤馆岳程分店采购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菏泽市食药局对菏泽市朱大姐羊肉汤馆岳程分店采取没收违法采购使用的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罐头12瓶,并处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罚款的处罚。

  菏泽开发区朱玉梅大姐羊肉汤馆采购使用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菏泽市食药局对菏泽开发区朱玉梅大姐羊肉汤馆,采取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捌元(48元),并处人民币柒仟元(7000元)罚款的处罚。

  菏泽中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人从众药店销售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菏泽市食药局对其没收违法所得330元、违法产品19盒,并处50000元罚款。

  山东亘古泉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的标签含虚假内容案,当事人生产的啤酒的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菏泽市食药局对该公司采取没收违法所得壹仟贰佰元和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处罚。

  据了解,如有问题,相关单位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菏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 鲁网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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