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钢集团原副总经理蔡漳平受贿贪污案一审开庭

2018-04-28 07:05:00 来源: 新锐大众 作者: 张依盟

  4月27日,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蔡漳平受贿、贪污一案。

  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蔡漳平在担任济钢集团公司技术中心主任、济钢股份公司总经理、济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山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济钢集团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6996792.40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供应商、下属企业等单位财物,折合人民币2835137.42元。以上共计折合人民币9831929.82元。

  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被告人蔡漳平在担任山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济钢集团公司总经理、济钢股份公司董事长、山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山钢集团日照公司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应由个人支付款项,以走访、会务、招待等名义由单位报销,共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折合人民币3566161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蔡漳平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蔡漳平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初审编辑:魏鹏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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