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发文规范治理"老年代步车" 济南已做了这些工作

2018-11-09 07:34:00 来源: 齐鲁壹点 作者:

  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强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具体到济南,早在去年创城期间,就针对低速电动车开展了严查清理整顿工作,已经取得了成效,目前,省城街头已经很难见到非法三四轮车的身影。

  8月份,济南市政府还提出将进一步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禁止生产、拼装、改装、销售非法机动三(四)轮车,及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同时还拟划禁行区,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内将禁行三轮车。

  针对非法三四轮车查处成常态

  所谓低速电动汽车,是指速度低于每小时70公里的的简易三轮或四轮电动汽车。在许多地区,由于这些电动三四轮车没有牌照,而且绝大多数驾驶人没有相应驾驶资格,电动三四轮车逆行、超速、闯红灯、酒驾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在济南这一状况一度非常突出。数据显示,2016年,济南市发生涉及非法机动三轮车(以电动三轮车为主)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计430起,死亡80人,受伤418人,直接经济损失638200元;发生涉及非法机动四轮车(电动四轮车)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计15起,死亡0人,受伤16人,直接经济损失26700元。

  2017年前5个月,济南市发生涉及非法机动三轮车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计119起,死亡26人,受伤113,直接经济损失205750元;发生涉及非法机动四轮车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共计9起,死亡2人,受伤8人,直接经济损失13500元。

  去年3月初,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济南交警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对包括电动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在内的非法机动三四轮车的严查。行动前两周就查扣非法三四轮车897辆,行政拘留58人,一次记12分并扣留机动车驾驶证139本。

  交警对于电动三四轮车的查处并没有终结。目前,济南交警仍然不时开展针对非法机动三四轮车的查处,已经将非法三四轮车违法的查处列入了日常执法,对其进行常态化的查处。

  今年6月份济南交警公示的两期《关于督促当事人处理机动车的公告》显示,去年至今,因为违法被交警暂扣、当事人未依法及时到大队接受处理的电动三轮车就有688辆。交警将这些车辆信息公示,督促当事人前来处理,如果公示3个月仍然不来处理,这些车辆将依法被强制报废或拍卖。

  多地低速电动车厂家停业整顿

  低速电动车的生产企业,最初只获准将这种车型作为厂区和景区的观光游览用车。由于安全性的不足,这种车型本身并不符合交通法规的上路要求。然而,在利益的驱使之下,一些厂家逐渐以“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或“残疾人代步车”等名义将其非法包装销售, 推向了机动车市场。2009年之后,低速电动车产业开始发展壮大,并走向了千家万户。

  尽管国家层面迟迟没有相关政策,但在2014年以后,包括山东在内的诸多省市却形成了一股“低速电动车解禁潮”。济南、德州、济宁成为国内知名的低速电动车的产销基地,一些大型低速电动车企业更被作为招商引资的重点项目引进。

  2016年12月,国家公安部对山东省交通警察总队的《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试点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被各大媒体纷纷报道。公安部立场鲜明地表示,“一些企业以‘观光车’名义生产的低速电动车,是6座以下的封闭式车辆,不符合观光车的国家标准规定,其持‘观光车’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道路上行驶的低速电动车”违法,应“予以坚决取缔”。而这样的答复被认为是全面否定了低速电动车合法的可能性。

  从去年3月份开始,济南交警对城区内的非法低速电动车展开持续的集中整治行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原本红火的济南电动车市场就迅速跌入冰点。不少销售无法挂牌的电动车的商户关门歇业,马路上也逐渐没有了非法三四轮电动车的踪影。

  同时,彻查带来的影响也蔓延至整个国内市场,有业内人士表示,整个3月,全国低速电动车销量同比下滑达到30%。同时,由于环保和安监等政策的严格化,山东多地低速电动车生产厂家也停业整顿,昔日被政府默许甚至扶持的朝阳产业不复往日的红火景象。

  济南拟为三轮车划禁行区

  去年4月20日,在济南市天桥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一个鲁ABK116的车牌安装在赵女士的电动三轮车上,成为山东首辆正式挂牌的电动三轮车。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单在天桥区摩托车大世界销售的能够挂牌的电动三轮车就有四五个品牌七八款产品。为了方便购车顾客,天桥车管所上门服务,提供挂牌、学证一条龙服务,一趟下来车证都能办齐,出门就能合法上路,不再担心交警查车。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底,顺利进入工信部产品目录取得机动车挂牌资格的电动三轮车厂家已经有十几家,取得挂牌资格的产品型号也已经多达四五十个。而在去年4月份,济南首辆挂牌电动车挂牌时,能够合法挂牌的电动车型号还只有三四款,短短半年时间,能挂牌电动车型号就从个位数增加到了两位数,增长了大约10倍,速度十分惊人。越来越多的电动三轮车生产厂家也开始意识到为自己产品争取到合法身份的重要性,开始向进入工信部产品目录努力。一些生产燃油摩托车的老牌企业也看中了这块市场,开发出电动三、四轮车产品,往工信部报备、送检,申请进入产品目录的资格。

  今年8月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将进一步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禁止生产、拼装、改装、销售非法机动三(四)轮车,及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

  通告明确了对灰色地带的低速电动车的监管,将低速电动车进行“机动车”定性,并按照机动车管理,管理办法由地方公安局发起,或是领衔国标制定的五部委中的公安部牵头。同时,通告还首次划定了禁行区,自通告施行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禁止机动三轮车和非机动三轮车在城市高架路、快速路、经十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马鞍山路、龙奥北路、龙奥南路、旅游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天成路、纬一路、千佛山南路,以及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右侧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通行;自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禁行范围扩大至二环路以内及重点区域周边的道路;2020年8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内禁行三轮车。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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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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