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级机构改革启动 设市委市政府机构47个

2018-12-23 09:29:00 来源: 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作者: 吕光社 张誉耀

  12月22日,大众日报·新锐大众记者从济宁市市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根据山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济宁市机构改革方案》,济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济宁市 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济宁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1个,济宁市政府设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工作部门35个。

  根据《意见》,济宁市深化市委改革,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市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到各领域各环节,提高市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实力的能力。

  在市委机构改革中,将组建济宁市监察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委财经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市委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党史研究院(市地方史志研究院)。

  为加强市委对涉及全市重大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职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市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委员会。济宁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优化济宁市委办公室职责,将市档案馆(市档案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市委办公室;济宁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济宁市委宣传部统一领导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电工作;济宁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统一管理对台工作、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意见》同时明确,深化济宁市政府机构改革,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着力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市政府将组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能源局、市投资促进局;重新组建济宁科学技术局、市司法局;优化济宁市政府办公室职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职责、市商务局职责、市审计局职责;强化济宁市财政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责;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

  与此同时,《意见》还指出深化济宁市市人大、市政协机构改革。发挥人才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整合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的相关职责;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增加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职责。推进人民政协履职能力建设,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优化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组建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将市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联系农业界、研究“三农”问题等职责调整到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深化市级群团组织改革,抓好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侨联等群团机关改革方案的落实,将市红十字会机关、市残联机关等明确为群团机关。深化市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减少执法层级,积极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除上级明确规定可以实行市区两级执法的领域外,市与任城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执法层级,以区级执法为主的,市级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和办理重大复杂跨区域案件;以市级执法为主的,区级不再设执法队伍。

  济宁市将稳妥有序推进市级机构改革。全面贯彻“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机构改革,有序做好转隶、挂牌、集中办公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新组建部门领导班子配备、挂牌工作,2019年1月底前完成人员转隶工作,2019年2月底前按程序印发市级涉改部门“三定”规定,2019年3月底前完成市级机构改革。与市级机构改革相衔接,统筹做好县(市、区)机构改革工作,细化措施,加强指导,确保2019年3月底前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中共济宁市委设置纪检监察机关1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工作机关11个(设在相关部门的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不计入机构限额)。其中,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办公室挂市档案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市国家保密局)牌子;组织部挂市公务员局牌子;宣传部挂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不计入机构限额。

  济宁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5个。其中,办公室挂研究室、大数据局、口岸办公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科学技术局挂济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办公室、外国专家局牌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林业局牌子;城乡水务局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牌子;农业农村局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畜牧兽医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新闻出版广电局、文物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管理局牌子;行政审批服务局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吕光社 张誉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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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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