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评选50名“齐鲁工匠” 工作室最高奖励25万元

2019-08-01 07:42:00 来源: 大众日报·新锐大众 作者: 张依盟

7月31日,大众日报·新锐大众记者从山东省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发布《关于开展第二届“齐鲁工匠”申报选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今年的选树数量为:全省选树命名“齐鲁工匠”50名,并从“齐鲁工匠”中择优选树命名“齐鲁大工匠”10名。

据了解,本次加大了个人奖励激励力度(齐鲁大工匠5万、齐鲁工匠1万,2018年度齐鲁大工匠、齐鲁工匠的个人奖励资金将与本届命名人选奖励资金发放时一并补发)。符合条件的“齐鲁大工匠”优先推荐申报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齐鲁工匠”“齐鲁大工匠”领衔创建工匠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5万元、25万元的工作室创建资助资金。

《通知》明确,选树范围为面向全省各行各业在生产服务一线从事岗位操作的高技能职工,侧重“十强”产业特别是制造业的一线高技能人才,人选不受年龄、性别、学历、职级、职称、工作年限等条件限制。

基本原则:坚持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培育工匠人才,坚持面向基层一线职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逐级选树推荐,坚持竞争择优、好中选好。

《通知》明确,推荐人选标准条件为:

(一)具有优秀品格。听党话、跟党走,忠于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带头弘扬和践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爱岗敬业、执着专注、精益求精、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甘于奉献;

(二)掌握高超技能。熟练掌握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拥有精湛技能、高招绝技,在全省、全国同行业中达到领先水平,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三)善于创新创造。在工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企业或行业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发挥领军作用。善于带领团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工艺问题,积极向职工传授技能技艺、传承职业精神,在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注重荣誉基础。具有市级及以上层次的技能类奖项或称号,原则上从已命名为市级及以上工匠的人选中竞争择优产生,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条件。

符合以上标准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选树“齐鲁大工匠”:

1.在关键技术工艺领域取得重大革新、重大突破、重大成果,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领先水平的;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术攻关项目,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技术进步、实现企业、产业、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3.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以及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4.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获优胜奖以上奖项的;获得齐鲁首席技师(山东省首席技师)称号的。(通讯员 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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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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