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在册吸毒人员过千 举报毒品犯罪最高奖励10万元

2016-01-08 12:07:00来源:大众网作者:田阳

  

  泰安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泰安1月8日讯(记者 田阳)1月8日,泰安市公安局举行《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会上就2015年以来的禁毒工作做了汇报总结,并公布了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的制度。

  去年泰安市破获780起涉毒案件 同比增加过半

  2015年,泰安市共破获涉毒违法犯罪案件780起,其中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54起,同比增加60.42%;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77人,同比增加45.08%;缴获毒品6.75公斤,同比增加51.69%;查获吸毒人员631人,同比增加0.96%;查获新增吸毒人员389人;强制隔离戒毒82人,同比增加24.24%。

  目前泰安市在册吸毒人员过千人 群体低龄化

  目前,山东省登记吸毒人员已达8.4万人,泰安市的在册吸毒人员过千人。新型毒品泛滥日趋突出,毒品消费市场持续扩大,新滋生吸毒人员不断增多,吸毒人员群体年龄结构呈低龄化趋势,年龄在35岁以下的吸毒人员比例已超过75%,毒品形势十分严峻。

  今年将动员全社会力量打击毒品 奖励有功举报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调动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吸毒、制贩毒、非法制造或买卖制毒物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及在逃毒品犯罪嫌疑人等线索,经查证属实,对照标准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泰安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对于举报人员的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后,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在30个工作日内兑现。为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初审编辑:陶云江

责任编辑:聂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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