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0 08:04:00 作者:李文鹏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德州1月9日讯(记者 李文鹏) “通过这件事,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感恩,知道了不该做的事,绝对不能去做。”鲁小刚(化名)是齐河“未成年人全程关注制度”的受益者,两年前他因抢劫差点被判刑入监、丧失继续学习的机会。 2008年5月,中考前夕,因羡慕别人有手机,家住齐河县农村的鲁小刚在向家长要求未果的情况下,抢劫商店,未遂后被抓。 办案检察官张丽发现,鲁小刚平时学习用功,有继续学习的强烈愿望,如果就此判刑入监,就可能彻底耽误他的一生。当时的鲁小刚还差几天满16周岁,办案检察官力促当事双方和解,让鲁小刚避免被“二次污染”。 最终,鲁小刚父母与受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检察院决定对鲁小刚采取取保候审。 之后,错过中考的鲁小刚,在检察官的帮助下,进入当地的一家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并且还可以参加高考。 通过这个案例,齐河县检察院逐渐有了对未判实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全程关注”的想法。 齐河县检察院检察长何万国说,“未成年人全程关注制度”具体是对于初次犯罪而且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检察院尽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争取对其不判实刑,避免其受到“二次污染”。而且在其获释后,检察院给予继续关注,每过一段时间或每逢节日,都会与他见面沟通,帮助其克服生活中的困难,避免其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直到他真正成年。 经过两年的探索,齐河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全程关注制度”已逐渐成熟,并于2011年正式推行。省检察院的有关人员介绍,在我省检察院系统内,齐河检察院是首家推行“未成年人全程关注制度”的检察院,这一做法在查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合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中进行了新的尝试,并积累了经验。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