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13 08:41:00 作者:邢振宇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2月12日讯(记者 邢振宇) 2月底前,完成麦田灌溉的,每亩补贴10元;3月底前购置农田抗旱用具的,凭购置发票市财政补贴30%。12日,济南市出台了应急抗旱财政扶持政策,对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打井、购买农田抗旱用具、麦田灌溉等七个方面进行补贴。
12日,为切实加强全市抗旱工作,确保人畜吃水安全,促进粮食生产,济南市政府决定对抗旱应急工程给予财政补贴。济南市为鼓励基层群众早引水、早灌溉,确保麦田按时浇上返青水,对国家给予每亩10元灌溉补贴范围之外的,于2月底前完成麦田灌溉的,给予每亩10元补贴。3月底前购置农田抗旱用具(潜水泵、软水管)的农户,凭购置发票,市财政给予30%的补贴。另外,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不够完善的地区,新建加压泵站的,每处给予15万元补贴。
根据规定,参照国家补贴政策,对未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天桥、市中、槐荫三区及高新区,每区抗旱服务队补贴50万元,用于购置打井机具、洗井设备、移动灌溉设施等。对平阴县、长清区、历城区、章丘市、市中区及济阳县、商河县等7个县(市)区的20个重旱乡镇抗旱服务队,每队补贴30万元。
此外,济南为提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未涵盖地区农村人畜饮水保障能力,将对新打抗旱机井给予补贴。其中,新打人饮深井每眼补贴10万元;新打大口井每眼补贴3万元;新打浅水井每眼补贴2万元。同时对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以外的村级集体组织、农村用水者协会和农民合作组织,以一事一议形式兴办的小型水利应急工程项目,按工程实际投入给予市级30%、县级20%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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