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1 09:19:00 作者:郝文杰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地沟油”小作坊内,炼油的大锅正冒着热气。记者 郝文杰 通讯员 陈卫军 摄
本报东营2月28日讯 (记者 郝文杰 通讯员 薛树华 陈卫军) 近日,河口4家炼制“地沟油”小作坊在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检查时被查处。目前,这4家小作坊已被取缔,警方正在追查“地沟油”的销售去向。
近日,东营市河口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工商局等部门,围绕可能存在制售假冒产品的重点地区、重点领域进行了拉网式摸排。通过摸排发现,在河口城区外围以及仙河镇、孤岛镇周边存在多家炼制“地沟油”的小作坊,并成功取缔了郭某等4家炼制“地沟油”的小作坊。
经查,郭某等人将饭店的剩余饭菜进行加温提炼制造“地沟油”,后将“地沟油”出售给他人进行谋利。据郭某等人交代,收购“地沟油”的人员自称是利津人,平时驾驶一辆蓝色农用三轮车,不定期地到河口、仙河、孤岛等地收购“地沟油”。此人称,提炼后的“地沟油”能卖到每斤2.3元,买家多来自济南和潍坊等地。目前警方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