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0 16:2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10月19日讯(记者 连茂明) 18日,记者从旅游部门了解到,《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近日已经发布并实施。从即日起,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评定工作正式启动,农家乐今后将要分星级。2011年2月,省旅游局将对首批获得“山东省好客人家”的农家乐经营户授予相应的称号,颁发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示。
记者了解到,该评定标准是由省旅游局起草、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山东省地方标准。评定标准对农家乐的经营、场地、安全、食品、卫生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要求。根据要求,农家乐所在乡镇(街道)无高发地方病,三年内无重大疫情;要正常经营一年以上;周边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浓郁的乡村风情和民俗特点;500米内有泊车场地;距离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禽畜饲养场所等污染源50米以上。
“农家乐是青岛市乡村旅游重要的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农家乐,对于促进全市旅游发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市场化等都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即日起,山东省好客人家农家乐评定工作正式启动。
好客人家农家乐采用星级划分方式,共分为五级,星级用五角星表示,星级越高表示其旅游接待设施和服务的档次越高。根据评定办法,一、二、三、四星级由县(市、区)旅游局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报青岛市旅游局验收,市旅游局报省旅游局备案。五星级由市旅游局报省旅游局评定。省旅游局将于2011年2月对首批获得“山东省好客人家”的农家乐经营户授予相应的称号,颁发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示。
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旅游服务的“标准”属非强制性标准,不对企业、游客具有强制力。即便相关企业没有达到“标准”,一旦发生纠纷时也不作为诉讼依据。但它的实施将对相关企业、旅游者的行为起到引导和提示的作用。除了好客人家农家乐等级划分与评定外,两年之内,我省还将编制8个地方性的旅游标准,内容涉及“好客山东”服务规范以及温泉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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