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讯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各方的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近日,威海市建委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实施了《威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和《威海市关于实行监理企业不良市场行为记录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凡本市区域内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招标。工程建设监理评标定标采取“百分制”办法,按照监理取费、企业业绩、总监业绩、监理组织和监理大纲5个方面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定,积分高者中标。评委由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人员和招标单位派员参加,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的单数。办法还规定,对监理企业15个方面的行为以一次中标工程为单位进行15分制考核,实行现场打分制,对监理企业存在不良行为的,检查人员发现后,对当事企业现场人员提出问题及扣分理由,现场填写“监理企业不良市场行为记录通知单”,并进入微机累计,在威海市建设信息网上进行通告。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纠正和处罚外,当不良行为记录分在一个年度内合计达15分后,将停止其半年的投标资格;连续两个年度的不良行为记录分达15分,资质年检将被定为不合格,并降低资质等级一年,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 (记者 彭辉 通讯员 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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