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山东 体育 娱乐 女性 购物 财经 幽默 评论 书画 博客 旅游 图片 论坛 房产 汽车 教育 健康 商桥 打折 十一运会官网
 大众报系: 大众日报 农村大众 齐鲁晚报 生活日报 鲁中晨报 半岛都市报 经济导报 城市信报 青年记者 成长先锋 新闻书画网 国际日报山东版 南美侨报山东版
 当前位置:首页>中国山东>山东新闻xxxx>综合新闻
站内搜索:
新学期即将来临 教育收费要公示
2002-07-29 00:00:00 作者: SRC-72

  本网济南7月28日讯 (记者 周爱宝)在新学期来临之际,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三部门于日前转发国家三部委关于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并提出了我省的贯彻意见。
  根据国家三部委通知,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义务教育学校的杂费、借读费、有寄宿制学校的住宿费和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学校所有收费,均应实行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我省三部门要求,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同级物价、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同时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公示制度或违反公示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编辑: hanfeng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07 www.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xinwen@dzwww.com
鲁ICP证:000100号 经营许可证:鲁B2-20061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