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16 09:10:00 我要评论
马绍栋 来源:齐鲁晚报记者从山东省经信委及省轻工联社等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老年人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了解到,山东省老年人用品产业整体上还处于初级、低层次发展阶段,主要局限于衣、食等传统基本需求领域,与全国日益增长的老年人口需求和市场商机极不相称。
意见显示,经过多年发展,山东省老年人用品产业形成了︷定的规模,主要集中在服装、食品、保健品、助行、健身和康复器材等领域。截至2010年年底,全省从事上述老年人用品生产的企业共约2020户,全省生产老年服装约4488万件,占全省服装总产量的12%左右,实现销售收入160亿元,利润10亿元。针对老年人群体开发生产的食品和保健品产值约200亿元,其中玉米油约占50%;室内外健身器材、医疗康复训练器材、网络健身器材、机械按摩和电子按摩器材等生产企业快速发展,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利润2亿元。
虽然山东省老年人用品产业形成了︷定规模,但整体上还处于初级、低层次发展阶段,由于生产老年人用品成本较高而利润较低,企业生产意愿不足,山东省老年人用品专营企业只有1家。而生产老年人用品的企业在老年人产品研发创新、品牌培育和市场开拓等方面内力不足。
意见指出,到2015年,全省老年人用品产业主要是巩固壮大服装、食品和保健品、交通产品、康复保健器材等4大类产业,培植发展生活辅助系列、家电电子系列和首饰饰品系列3类产业,形成基础较为扎实、产业架构明朗的基本格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6%左右。老年人服装行业新培育省级以上名牌产品5个、中国驰名商标1件;老年人轻便电动车行业新培育省级以上名牌产品10个;从事健身和康复器材的企业达到150户,新培育省级以上名牌产品3个、中国驰名商标1件。 (马绍栋)(完)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