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典型案例公布 盗印语文报3人被罚40多万
2012-09-14 07:11:00 孙晓伟来源:山东商报
9月13日,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我省近期8大“扫黄打非”典型案例。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共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案件1800余起。
违法印刷品被销毁(资料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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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向社会公布我省近期8大“扫黄打非”典型案例。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扫黄打非”部门,共查处各类违规违法案件1800余起。其中,审结判决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刑事案件68起,79名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惩处。在判决的刑事案件中,其中8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侵犯著作权,复制、传播、贩卖淫秽物品、非法制售盗版图书等。制售盗版《语文报》三人被判刑
2004年11月至2010年11月期间,泰安市岱岳区鲁泉印刷厂法定代表人王道之伙同无业人员王海峰、聊城市吴庙小学教师韩志强为非法牟利,在未经《语文报》 报社许可的情况下,由王海峰、韩志强提供正版《语文报》报样,王道之利用其所经营的鲁泉印刷厂印刷盗版《语文报》 共计176.74万份。2011年5月10日,法院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王道之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判处王海峰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判处韩志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销售非法音像图书多人获刑2010年12月3日,泰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泰山大街248号侯存武经营的文汇书店检查时,当场发现并收缴其存放的非法挂历14367册。2011年12月9日,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侯存武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2年5月24日,胶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与胶州市公安局在胶州市营海街道办事处周家村张芳经营的漂亮贝贝儿童精品服饰店内,查获并当场扣押其用于贩卖的非法音像制品光碟660张,且张芳属于无照经营。2012年7月26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芳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2年5月22日,胶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在胶州市云溪街道办事处郑家小庄村刘彦梨无照经营的琪琪通讯器材店内,查获并当场扣押其用于贩卖的非法音像制品光碟630张。2012年7月27日,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刘彦梨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租美国服务器建黄网青岛男子获刑10年
盛佳荣在青岛市四方区康定路其暂住处,利用互联网租用美国服务器建立网站,通过加入广告联盟,将广告信息链接到自己所建的网站获取广告点击的经济收入。自2010年四季度起,盛佳荣直接从其他网站采集淫秽电子信息转载到自己创建的网站,发布大量淫秽色情图片、文章、影像视频文件,获取广告利益上千元。
经公安机关远程勘验,截至2010年12月14日9时30分,其所设的网站的“图片区”、“小说区”、“电影区”等板块的专题子菜单,均链接了大量淫秽电子信息,浏览量达上百余万次。经鉴定其发布的图片703张、电子小说9111部、影像视频文件99部系淫秽物品。2011年11月3日,法院以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盛佳荣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除以上案件外,其余典型案件也分别涉及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侵犯著作权、贩卖非法及淫秽音像制品、销售非法出版物等,法院已判决完毕,涉案人员均已被作出有罪判决,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相应罚金。 记者 孙晓伟
责任编辑: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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