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泰安

泰安划定城区地震避难场所

2011-05-11 14:13:00    作者:李虎   来源:齐鲁晚报  

关键词: 避难场所 地震应急 城区 游园 接受疏散人员协议书
[提要] 10日,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获悉,为确保城区在发生地震突发性灾害事件后,能有效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泰安市划定9处公园、绿地、广场为城区第一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本报泰安5月10日讯(记者 李虎)10日,记者从泰安市人民政府获悉,为确保城区在发生地震突发性灾害事件后,能有效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泰安市划定9处公园、绿地、广场为城区第一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据介绍,泰安市城区第一批9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分别是泰山广场、位于虎山路南首的东湖公园、位于灵山大街与青年路西南角的南湖公园、位于金山路北首的金山公园、位于泮河沿岸的泮河公园、位于红门路与岱宗大街路口的岱宗坊游园、位于三合百货对面的迎春园、位于虎山路与东岳大街路口东北角的东门湖游园以及泰山广场西侧的御碑园。发生地震突发性灾害事件后,这9处应急避难场所总共可以接收疏散58.985万人,其中泰山广场可接收疏散人数最多,为15万人。东门湖游园可接收疏散人数最少,为0.37万人。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重要措施。按照通知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平灾结合、均衡布局、快速畅通、综合利用的原则,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全市应急疏散体系,并合理划定疏散区域,区分疏散路线,明确疏散位置。

  按照规定,被确定为地震应急疏散避难场所的单位,要在显著位置设置应急疏散场所标志,配备应急设施,划定应急避难功能分区,签订《接受疏散人员协议书》,按要求加强维护与管理,确保一旦出现地震灾害,能迅速接收、安置、疏散人员。县市区应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王云峰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