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泰安

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21家单位被临时查封

2011-08-26 11:09:00    作者:记者 刘来 通讯员 蒋韩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提要] 装修材料不防火、火灾报警系统损坏、疏散楼梯间内堆积杂物、室内消防栓无水、安全出口封闭……从8月7日开始,泰安市公安消防部门重拳出击,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21家场所进行了临时查封。

    本报泰安8月25日讯(记者 刘来 通讯员 蒋韩)装修材料不防火、火灾报警系统损坏、疏散楼梯间内堆积杂物、室内消防栓无水、安全出口封闭……从8月7日开始,泰安市公安消防部门重拳出击,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21家场所进行了临时查封。

    8月9日,泰山区公安消防大队在对辖区金冠大酒店进行消防监督监察时,发现该酒店自动消防设施由于故障无法开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监督人员向该酒店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对该酒店的四层、五层客房进行临时查封,查封期限为8月9日至9月8日。“贵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整改火灾隐患,整改后经我大队检查合格方可解封。擅自拆封、使用被检查的单位或者场所,将依法予以处罚。”工作人员向该酒店负责人表示。

    据悉,截止到8月22日,泰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共检查单位4158家,对21家单位进行了临时查封。

解西伟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