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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农村低保提至每人每年2000元以上

2012-06-15 15:01:00     作者: 王鹏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农村 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
[提要] 山东省泰安市政府近日下文,要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2000元以上。
    山东省泰安市政府近日下文,要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2000元以上。

    泰安市政府日前下发《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通知要求,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380元以上;新泰市、肥城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60元以上;宁阳县、东平县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330元以上。

    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至2000元以上。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加大低保标准提高幅度。(王鹏)

李润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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