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杨国胜 宋学宝
通讯员 王培杰 王怀瑞 报道
本报潍坊讯 寿光市洛城街道洛西村村支书刘文喜近日给记者翻起了一笔“旧账”:今年4月,村里实施地下管道雨污分流工程,计划投资100多万元,村民对此提出疑问。“村纪委”依据民意,对原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最终为村集体节省资金15万多元。
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村纪委”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最早于2005年出现在昌乐县乔官镇岳泉村。此后经过逐级试点,已在潍坊推开。截至目前,潍坊市6575个村(社区)已有99.1%的村建起村务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级换届“两委”变“三委”。
近两年,反映农村干部问题的信访案件占潍坊市信访举报案件总数的41%,立查农村案件占立案总量的71%。潍坊市委常委集体随机抽访也显示,群众对农村干部作风评价得分最低。今年初,潍坊市纪委决定借换届时机,在村一级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解决村级民主选举后监督缺位、乏力的问题。
潍坊市规定,“村纪委”成员不但由村民选举产生,而且不能是村“两委”成员及其近亲属。“村纪委”成员列席“两委”会议,监督村务决策及执行情况,督察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情况,审核村财务报账凭证,并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要求村“两委”及其成员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必要时还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每月28日,昌乐县鄌郚镇泉头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都会碰碰头,会同村里的会计,审核上个月村委会开支情况。村会计张立元告诉记者:“村里所有财务报表和审计资料,都要经过‘村纪委’审核把关。”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立,实现了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的分离,形成了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三者间的权力制衡,各种矛盾有了内部化解机制。”潍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解维俊说。
村务监督委员会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并在旧村改造、征地拆迁等方面,起到了有效沟通的作用。今年以来,潍坊市受理的农村党员干部信访案件同比下降40%以上,没有发生一起到市以上纪委集体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