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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下月试点医师多点执业 山东共4个试点城市

2011-09-08 10:02:00    作者:   来源:潍坊新闻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医疗机构 卫生行政部门 方案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执业医师 医师资格证书 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方案 医师执业证书 山东省卫生厅 诊疗
[提要] 记者6日从山东省卫生厅获悉,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下月启动。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等。

  记者6日从山东省卫生厅获悉,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下月启动。符合法定条件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含执业助理医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在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可在2至3个医疗机构执业(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试点范围为山东省共4个市,除国家和省试点市潍坊、东营两市外,其他两市可提出申请报批后实施。

  根据山东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方案》,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一些必要条件包括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同意其在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在第一执业地点能完成诊疗任务,不担任行政职务,非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申请人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且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等。

  《方案》规定,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向其多点执业机构的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聘用证明;聘用其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人近2年有效的医师定期考核合格证明等。

  卫生行政部门将多点执业医师的有关信息及时录入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系统,建立社会查询系统,并逐级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多点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地点负责该医师的定期考核,考核内容中的工作业绩、医德考评部分应综合其他执业地点的考核意见。多点执业医师注册的各个卫生行政部门之间应当及时相互通报该医师在本辖区内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情况。医师在任一执业地点接受处罚都将及时通知其他相关卫生行政部门。

  山东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第一执业地点对医师能否多点执业具有决定权。希望通过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促进合理流动,实现现有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同时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合理分流病人,缓解城市大医院看病难问题。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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