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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焦点问题释疑

2002-12-02 07:54:28 

  1、停薪留职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医疗保险?
  答: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因为停薪留职人员虽然还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但已经不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没法为其代扣代缴医疗保险费,所以这部分人员如果要参加医疗保险,有三种选择:一是回单位上班,成为在职职工;二是不回单位,但需就其医疗保险的缴费问题与单位达成协商;第三,暂不参保,待医保全面展开后,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保。
  2、私营企业、事业单位什么时候可以参加医疗保险?
  答:根据济南市医保改革稳步推进的安排,济南市医保将分为四步走:首批纳入部分企业,经短时运转后迅速扩展到20万人左右;第二批纳入医保的是中央、省驻济单位,目前正在进行信息采集;然后是其他大部分企业,最后才是机关事业单位。之所以分步吸纳参保单位,主要是因为济南医保经办机构目前全靠手工操作,如果医保一下子全面推开,医保将无法正常运转。因此,待微机管理平台建好后,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才能逐步纳入。
  3、医疗保险启动后,企业的离休人员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特殊人员是指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且按本人原工资百分之百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这部分人员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特殊人员特殊政策,其医疗待遇不变。
  4、退休人员如何参保?
  答:根据国发[1998]44号文件的规定,退休人员随原单位参保。但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享受医保待遇有所不同:已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仍需建立个人账户,但个人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个人账户金由参保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划入一定比例,具体划入比例按各统筹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例如,某退休人员退休金是每月800元,所在地的划入比例是4%,则每月划入其个人账户的资金是800×4%=32元,全年个人账户金是384元。
  当个人账户用完以后,一般自行解决门诊费用。对于一些纳入门诊规定病种的疾病,可以从统筹基金中支付。在统筹基金中支付时,退休人员仍需负担一定的比例,但负担水平低于在职职工。
  5、内退职工如何参保?
  答:退休制度是指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能力不足或丧失而依法退职休养的社会制度。因内退手续并不具备法定条件,不属于法定退休,它是企业劳动力管理的一种形式,仍属在职职工。因此,内退人员不能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必须按照在职职工的参保条件参保,其参保方式和医疗保险待遇与在职职工完全一致。
  6、个人账户金用完后,再发生医疗费时怎么办?
  答:按照我国“统账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模式,参保人员一旦用完自己的年度个人账户金,再发生门诊医疗费用时,所发生的费用由自己承担。
  7、职工辞职后个人账户金如何处理?
  答:这要根据职工辞职后的去向而定:(1)如果职工仍在本地区工作,则仅需对个人账户项目作部分更新,个人账户继续使用。(2)如果该职工到其他地区工作,则需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而定。若该地实行医疗保险,则需对个人账户进行转移,继续使用;若该地尚未实行医疗保险,则个人账户的余额一般由个人申领。(3)如果该职工出国定居,其个人账户尚有余额的,一般一次性发给本人。
  8、患有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医疗费用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国家有什么政策来帮助解决?
  答:目前,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只是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只能是有限的,也就是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但是大多数的职工很关心超过“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国发[1998]44号文件,对于超过支付限额费用的支付,主要由以下几种途径解决:一是大额医疗费救助;二是公务员医疗补助;三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四是社会医疗救助;五是商业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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