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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黄英雄”入狱4年

2003-09-25 08:05:42 

恐吓商场勒索钱财

  西安消息 23日下午,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潘俊琪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恐吓“世纪金花”一案,潘俊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1999年朱朝晖骑摩托车成功飞越黄河后,潘也随即决定:要与儿子一起骑自行车飞越黄河,一时成为新闻人物。然而,潘俊琪在今年7月14日、16日,先后两次打电话到世纪金花购物广场服务台,向该单位索要钱财,声称如不满足其要求,就在世纪金花搞爆炸。案发仅1天,潘俊琪即被抓获。 
  对于指控,潘俊琪称是酒醉后所为。虽然潘俊琪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行为已构成犯罪,但辩护律师当庭提出的几份证据,却让人看到了潘俊琪的另一面。辩护律师举证说,在未调入西安前,潘俊琪在河南某电务段工作时曾见义勇为救过别人。1986年,因在抗洪抢险中行为突出而受到奖励,并被《人民铁道报》报道。后因拾金不昧而受表彰。在单位,潘俊琪的口碑一直很好。不过,据记者了解,由于“飞黄”不成,潘俊琪逐渐染上赌博恶习,且欠有一定数额的外债。  听到一审宣判结果后,昔日“英雄”潘俊琪更是当庭嚎啕痛哭,懊悔不已。  (华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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