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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消费权益也受保护

2003-10-04 10:55:24 

  据新华社上海电 最新统计显示,上海在全国率先成立的“监狱罪犯消费权益保护中心”,一年来为狱内罪犯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万元。
  为保护罪犯消费者的权益,上海市提篮桥监狱和上海市虹口区消协于2002年10月联合成立了“监狱罪犯消费权益保护中心”,又出台了《罪犯消费者保护条例》,在全国属于首创。这个中心依法履行与其他社会消费者组织相同的职能,如罪犯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可接受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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