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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试点废旧家电回收

2004-11-04 07:11:21 

《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近期颁布实施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近日,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废旧家电及
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完毕,将于近期颁布实施。一
旦实施,消费者家中淘汰的废旧家电不能随便扔进垃圾桶,也不能随
便卖给回收家电的“破烂王”,只能交给具有回收资质的家电处理企
业。据介绍,浙江将会成为国内第一个试点该《条例》的省份,另外
一个试点城市是青岛。
  《条例》规定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
回收的废旧家电应当交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否则将被处以10万元以
下的罚款。也就意味着甬城最大的几家家电卖场有可能成为今后废旧
家电回收的主要平台,废旧家电将会通过它们送到二手市场或拆解处
理。不过对于这个回收工作,宁波的几大家电卖场称,没有接到通知,
目前也没有精力去做回收家电这个项目。
  具体怎么回收呢?参与制订该条例的发展改革委综合利用处的工
作人员表示,等到条例出台后具体操作事宜都会考虑的,回收价格可
以根据家电情况浮动,回收网点不只大卖场,通过国家认证的企业都
能回收,而且因为国家将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用于补贴
回收处理成本,所以回收企业应该会上门服务的。
  据了解,在新的条例中,回收企业如果销售修复后的二手家电,
必须标示明确的“二手”标签。没有这个标签今后不能出现在二手市
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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