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铃铃……”2月13日14时,本报地税热线的铃声又响了起来, 一位读者告诉我们:中午他们一行5人在济南市解放路东首的一家饭 庄消费了183元,结账时店方没有给他们开具发票,而是给了一张收 据,理由是现在正在换新版发票,目前店里还没有新发票,等有了再 给。他说,他在其他店吃饭的时候也多次遇到这类情况,理由都差不 多。10分钟后,我们到这位读者的单位拿到了这张收据,替他去索要 发票。 16:20,笔者从经七纬二路搭出租车来到这家饭庄,车费共计20 .5元。走进饭店,笔者问道:“可以将这张收据给换一下发票吗?” 收款员拿过收据一看说:“不好意思,现在发票换新版,我们经理去 了两三趟都没买上,你过两三天再来吧!”笔者听罢问道:“发票换 什么版?税务大厅里买不上发票吗?”收款员说道:“经理这么说, 我也不知道。请您改天再来换行吗?”笔者说:“可是我家离这里非 常远,为了这一百多元的发票跑好几趟不大值得,你就给我换一张发 票吧!”收款员见笔者如此恳切,就打开身边的抽屉说,“那就给你 一张以前的旧版发票吧!”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两张面值100元的定额 发票。记者接过来一看,一张是济南的,另一张是枣庄的。笔者问道: “这张发票怎么是枣庄的呀?”收款员接过发票看了看,又从抽屉里 找了找,拿着两张面值分别为70元和115元的机打发票说:“这两张 行吗?”笔者拿过发票一看,发票的开具单位却是天桥区XX火锅城的, 开具时间分别为2004年1月份和2003年12月份。笔者问道:“怎么这 两张发票不是本店的呢?”收款员接过发票看了看说:“哦,好象是 经理在这个地方吃饭人家给开的吧。”将自己索要的别的商家的发票 用来敷衍消费者,这家店面的经理可真是“聪明”!记者于是以名称 单位不符为由,要求其另换一张本店的发票,收款员又从抽屉里找出 一张本店的发票,但是这张发票的面额仅为172元,而且发票的开具 时间为2004年2月2日,票面模糊不堪,刮奖联已经刮开,上面还有脚 印等污物,显然是给顾客丢弃在店里的。 千奇百怪的发票一一展现之后,仍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发票,记 者最后也只有拿着收据坐公交车回去了。回到出发点经七纬二的时候 已经18:10。为了183元的发票,从16:20出门,从城西到城东跑了 一趟,历时1小时50分,搭出租车费加公交车费还花费21.5元,最终 结果却没有换成发票,两三天后还需再来一趟,值得吗?日常大部分 消费者会这么做吗?即便两三天后再拿着这张收据来了,又会是什么 情况呢?店主的发票就能“买来了”? 发票要换什么版?发票真的这么难买吗?山东地税局有关部门负 责人回答道,山东地税发票自2003年12月起实行改革,新版发票均换 为有奖发票或机打发票,这家饭庄的理由显然不成立。另据记者了解, 在各个地税大厅,日常工作时间内随时都可以买到任何发票,不会出 现“去两三次都没买上”的情况,商家只是以此作拒开发票的理由罢 了。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认为不值得再来要的心理,逃避了开具发 票的义务。 索要发票是每一个消费者的权利,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税法知 识了解不多的弱点,以收据、废发票甚至假发票来逃避税收。为此, 山东地方税务局在去年底的发票改革中,专门出台了对拒开发票举报 有奖的措施,以鼓励广大消费者协税护税。如遇类似情况,请您拨打 举报热线:12366。 (李平 范云晓) 敬请关注本栏目互动节目山东电视生活频道每周六晚9点58分《 地税时空》。 热线:2022998、2281970、6107664 网站:http://www.sdcatv.com 邮箱:E—mail:dszx—sd@163.com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参与网上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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